所在区:光明区
学校性质:民办
餐食情况:堂食
邮编:518106
学校类别: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上级主管部门:光明区教育局
监督电话:0755-29890916
联系电话:0755-29890913
民众学校于1999年9月创办,校园占地面积11231.37平方米,建筑面积12336平方米,位于马田办事处新庄社区新围,是九年义务教育一贯制民办学校。 民众学校现有教学班48个,学生2177人,教职工160人。学校现已建成校园局域网,配有图书室、音乐室、艺体室、美术室、科学实验室等各类功能室18个,图书室藏书63800册。
学校立足于“以人为本,质量立校”的办学理念,围绕“让社会满意,让家长放心,让学生成才”的办学宗旨和“精管理、强队伍、优课堂、促质量”的管理目标办学。
在多年教育实践探索中,学校形成了“诗情画意”、绳操、足球、武术等办学特色。2008年1月学校被评为“广东省外来工子弟教育先进单位”,2008年3月学校被评为“深圳市安全文明小区”,2009年5月被评为“深圳市绿色学校”,2009年6月被评为“深圳市一级学校”,2011年4月被评为光明新区规范化民办学校。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深圳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标准按公用经费标准执行,按规定可继续向学生收取学费的,须扣除公用经费补助标准部分。
1.资助申请条件: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2)具有深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2.资助申请流程:(1)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在缴费注册时,由学生家长向子女现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并向学校提交相关材料;(2)学校初核。各学校负责核实学生提交的材料,填报拟资助学生核定名册和经费汇总表报同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3)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汇总所属学校上报的材料及表格,并填报区学生资助统计报表报市教育事务和学生资助中心;(4)核查学籍并拨付资助资金。学籍管理部门审核学籍后,计财部门负责资助经费发放,学校负责通知学生和家长并核实资助资金是否发放到位。
3.资助申请材料:(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提供);(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3)监护人(家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4)对照具体申请项目以及实际情况,交其中一种: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④特困供养的材料;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⑥特困职工证;⑦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诊断相关材料;⑧困境儿童相关材料;⑨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
4.资助联系方式:0755-88212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