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澳中心小学

基本情况

所在区:大鹏新区

学校性质:公办

餐食情况:配餐

邮编:518121

学校类别:小学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上级主管部门: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

监督电话:0755-28333623

联系电话:0755-84405178

  学校始建于1932年,初时为私塾形式办学,几经变迁,1995年搬入现址,是目前南澳唯一一所公办小学,并荣获“广东省少先队先进学校”称号。学校占地面积21600平方米,建筑面积9100平方米,运动场地面积2920平方米,藏书量58476册。学校现有配备齐全的教室21间,功能室24个。功能室有多媒体综合电教室、创客实践室、录播室、计算机室、美术室、书法室、音乐室、舞蹈室、管乐室等。校园按功能划分为教学区、运动区、生活区,教室、功能室的教学仪器设备完全能够满足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需求。除学科课程外,还开设了以管乐、舞蹈、跆拳道、足球、网球、篮球、乒乓球、美术、书法、机器人等为内容的20多门社团活动课任学生选修。

  南澳中心小学秉承“浸润海洋文化,先学做人后学艺” 的办学理念。培育学生“博大、包容、自信、进取、创造、奉献”的海洋精神,做一个有大海情怀的人,做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人。学校坚持 “习惯决定命运,责任成就未来”的校训,坚持“走南澳特色之路,成大鹏品牌之星,入深圳名校之列”的办学目标,实现“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育人目标,以科研为先导,质量为生命,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把学生培养成具有艺体特长的“包容、感恩、自强、进取”深圳小公民。学校着力于学生核心素养的培养,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更加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收费情况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根据《关于切实做好我市免费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深府〔2008〕74号)规定,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减免书杂费。

  按照《深圳市资助义务教育阶段特困学生就学暂行办法》执行。

  1.资助申请条件:在深圳市公办学校就读的低收入家庭或残疾家庭子女。

  2.资助申请流程:

  (1)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在校有学籍的学生,于开学初向学校提供相关材料。

  (2)学校初核。学校审核材料后,报新区教育卫健局教育科。

  (3)部门审核。新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各学校上交的资料,汇总各学校上报的资料表格,填报相关资料表格上报市教育事务和资助中心。

  (4)拨付资金。审核学籍无误后,将划管款项到相应资助学生家长的银行账号。

  3.资助申请材料:

  (1)《深圳市中小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残疾学生资助申请表》(原件一份)。

  (2)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提供《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低保边缘人员救助证》或《临时救济证明》等,孤儿、残疾儿童和烈士子女提供相关证明(A4复印件一份,原件备查)。

  (3)学生及家长的户口本(A4纸复印件一份:家庭户口本应复印首页及全部户口登记页;集体户口本应复印夫妻及子女户口登记页。若父母子女不在同一本上,需分别提供父母、子女的户口本。所有原件备查)。

  (4)学生本人身份证(A4纸复印件一份,原件备查。要求将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4.资助联系方式:0755-84404032

  5.评优奖励办法:按照市教育局、区教育行政部门的文件及学校常规管理细则进行考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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