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区:龙岗区
学校性质:公办
餐食情况:配餐
邮编:518114
学校类别:小学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上级主管部门:龙岗区教育局
监督电话:0755-28631689
联系电话:0755-28631689
南湾实验小学属深圳市龙岗区公办小学,开办于2020年9月。学校秉承“关爱每个孩子,成就美好未来”的办学理念,遵循“求实求索、求新求精”的校训,努力培养体魄健康、乐学善思、博爱自信、诚信明理、有责任感的阳光好少年,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教师、学生、学校为中心,办一所具有童真、童趣、童梦、童忆的学校。
南湾实验小学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翠岭路2号,占地约92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2800平方米,是一所崭新的现代化小学,学校建制24个教学班,提供优质学位1200个。
校园设施按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运动场、功能室、实验室、室内篮球场、报告厅等专用功能室一应俱全,保障学生进行多样化的学习和丰富的课外活动,为学生提供一个自由探索、自信成长的空间。作为深圳首个校园“绿色建筑”,学校遵循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原则,为师生提供健康、适用、高效的使用空间,最大程度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无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家庭经济困难,并且能提供镇(街道办、乡)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制发的证件或出具的证明材料。以下情形可优先受理资助:①烈士、因公殉职人员、其他优抚家庭等子女以及孤儿、残疾学生;②享受低收入居民社会救助政策家庭;③原基建工程兵经济困难家庭、困难归侨、驻守海岛及边防的军工或者从事地质勘探等长期野外工作者经济困难家庭;④单亲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者;⑤父母双方或一方有残疾,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⑥学生家庭或本人遭遇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⑦来自对口帮扶地区或国家省重点贫困县(市)、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少数民族等经济困难家庭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