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南湾学校

基本情况

所在区:龙岗区

学校性质:公办

餐食情况:暂无提供餐食

邮编:518100

学校类别: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上级主管部门:龙岗区教育局

监督电话:0755-89891887

联系电话:0755-89891887

  南湾学校创建于2009年8月,地处龙岗区南湾街道康乐社区,学校占地面积27456.21平方米,建筑面积16195平方米,是一所区属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学校服务于康乐社区、宝岭社区等,设计规模36个班。学校现有57个班,学生总数2834人,专任教师186人。南湾学校的成立,部分缓解了南湾街道片区学位紧张的问题,被评为龙岗区政府2009年十大民心工程之一。

收费情况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家庭经济困难,并且能提供镇(街道办、乡)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制发的证件或出具的证明材料。以下情形可优先受理资助:①烈士、因公殉职人员、其他优抚家庭等子女以及孤儿、残疾学生;②享受低收入居民社会救助政策家庭;③原基建工程兵经济困难家庭、困难归侨、驻守海岛及边防的军工或者从事地质勘探等长期野外工作者经济困难家庭;④单亲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者;⑤父母双方或一方有残疾,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⑥学生家庭或本人遭遇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⑦来自对口帮扶地区或国家省重点贫困县(市)、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少数民族等经济困难家庭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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