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坪地兰陵学校

基本情况

所在区:龙岗区

学校性质:公办

餐食情况:其他

邮编:518117

学校类别: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上级主管部门:龙岗区教育局

监督电话:0755-84050730

联系电话:0755-84050730

  坪地兰陵学校是一所九年制公办学校。前身是坪地街道第一小学,于1997年由龙岗区政府举办。2014年升级为九年一贯制学校,更名坪地兰陵学校,是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隶属于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于2005年被评为省一级学校。学校办学规模54个班,现已达54个教学班;占地面积3.5万平方米,中小学部生均占地面积约20平方米;建筑面积15461平方米,小学部生均建筑面积约8平方米、中学部生均占地面积约9平方米,均达到省均衡化评估的标准。

  学校的功能场室均按照标准化学校的要求配备,并不断地充实和完善,能满足各类教学活动的需要,学校现配有20米高的体育馆、300米跑道运动场和2个操场,3个室内体育场馆(含摔跤馆),7个篮球场,3个排球场,4个羽毛球场,各种场室达到省级规范化办学的标准。

  学校教学及教学辅助均按照均衡化标准建设,教学仪器设备设施种类、规格、数量指标值达91%,学校藏书达到10万册,生均约40册,超过了国家和省的配备标准。

  学校现有教职工210人,其中专任教师178人,专任教师学历达标率100%,全部教师均持有国家颁发的《教师资格证书》,师资配备比较有优势。

  学校发展目标是大力促进和谐、效率、公平教育,促进教育的可持续发展;创建优美的育人环境和校园文化;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展学生个性,提高学生全面发展素质;推广和谐、创新教育的研究成果,创建高质量、有特色的现代化学校。

  我校以“为学生全面发展奠定基础”为办学理念,以“培养合格的小公民”为办学目标,以“面向全体,全面发展,突出个性,培养能力”为办学宗旨。以德立校,依法治校,特色强校,科研兴校。

  学校坚持“书法艺术教育”的办学特色,确定以“兰的品质”为学校的核心文化,确定以“脚踏实地,蕴香惠人”为学校核心。校训是: 团结、守纪、进取、创新。

  在各级教育部门的重视和街道教育办的支持下,学校坚持依法治校,规范化办学,改革创新,注重素质教育,确立了“培养合格的小公民”的培养目标,教育质量不断提升,并形成了较有特色的办学模式,特别是在书法艺术教育方面,取得了累累的硕果。近年来,学校先后获“全国书法教育示范学校”“全国书法艺术教育实验学校”“全国书法教育先进单位”“省书法教育名校”“省规范汉字书写教育特色学校”“省巾帼文明岗”“市书法教育名校”“市美术书法特色学校”“市硬笔书法教育示范校”“深圳市规范汉字书写教育特色学校”“市办学效益奖”“市体育特色学校”“市文明学校”“市绿色学校”“市禁毒教育示范学校”“区教育系统先进单位”等近百个区级以上集体荣誉。

收费情况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义务教育阶段不收书杂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1、资助申请条件:特困和残疾学生

  2、资助申请流程: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

  3、资助申请材料:特困和残疾相关证件

  4、资助联系方式:坪地兰陵学校团委办公室 。电话:0755-84076969,联系人:纪艾青老师

  5、评优奖励办法:学校按学生德智体等方面发展水平,综合评定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颁发奖状和奖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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