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平冈中学

基本情况

所在区:龙岗区

学校性质:公办

餐食情况:堂食

邮编:518116

学校类别:普通高中,高级中学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上级主管部门:龙岗区教育局

监督电话:0755-28831341

联系电话:0755-28831341


  创办于1930年的平冈中学,办学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素有“深东文化之摇篮”的美誉。长期以来,学校秉承“诚、信、勤、朴”的校训,坚持走内涵发展的特色之路,致力于生命教育和全人教育,取得了良好的办学效益。学校现有59个教学班,学生2970多人,教职员工近430多人,是广东省一级学校、深圳市首批广东省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

收费情况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关于调整我市中小学收费标准全面实行“一费制”的通知》(深价联字[2002]37号),我市中小学校收费全面实行“一费制”。中小学收费“一费制”是指除住宿生应缴交的住宿费以外,中小学生入学只缴一项费(具体分普通生、借读生两种标准)。即:非义务教育阶段的高中(含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学生除住宿生缴交的住宿费外,只缴学杂费(借读生含借读费)。不得再收取课本资料费、练习本费、证册费、实习实验费、军训费。调整后的中小学“一费制”收费标准:省一级学校普通高中普通生学杂费1131元/每生每学期,借读生学杂费3006元/每生每学期。

  1、资助申请条件:本校贫困生中品学兼优者

  2、资助申请流程:贫困学生提出申请——对贫困学生进行家访——班主任、级组长填写意见——理事会批复——校财会室入账、发放——在适当场合张榜公示

  3、资助申请材料:学生个人及父母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复印件各一份;以下任何一种贫困证明(查看原件并交复印件一份):《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深圳市居民低保边缘证》,学生户籍地或居住地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贫困证明;残疾学生提供残疾证件。

  4、资助联系方式:0755-28836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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