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坪山区坪山第二小学

基本情况

所在区:坪山区

学校性质:公办

餐食情况:配餐

邮编:518118

学校类别:小学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上级主管部门:坪山区教育局

监督电话:0755-28344505

联系电话:0755-89924239

  深圳市坪山区坪山第二小学1993年3月开办,省一级学校,坐落在坪山区东纵路7号,校园占地面积65079平方米,建筑面积13887平方米,建有标准的400米跑道运动场。2022年春季有教学班36个,学生1591人,专任教师103人。

  学校坚持育人为本,秉持“为学生准备未来”的办学思想,丰富“尚本教育”理念,致力培养学生“学会做人、学会求知、学会健体、学会做事”的综合素养,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学校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全面构建“尚本教育”课程体系,开齐开足国家课程,积极构建校本课程,有“感恩﹒发现”“伙伴﹒友善”“坚持﹒磨练”“文明﹒践行”等四大“体验德育”课程;有语文+阅读、语文+写字、音乐+乐器、体育+足球等国家课程校本化的“学科+”特色课程;有数学科技节、艺术游戏节、文学读书节、体育健康节、英语与世界文化节等丰富多彩的“节日活动课程”。

  学校先后获得“国家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广东省依法治校先进单位”“广东省安全文明校园”“深圳市书香校园”“深圳市德育示范学校”“深圳市体育传统项目(田径、足球)学校”“深圳市绿色学校”等荣誉称号。

收费情况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资助申请项目

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资助申请条件

1.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

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资助申请流程

1.资助工作开始时,家长到校填写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学校初审后,将材料上报区教育局审核;

3.教育局下拨资金至学校账户,学校再走银行拨付到学生或监护人账户。

资助所需材料

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提供);

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

3.监护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

4.(1)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2)学生本人的残疾证;(3)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4)特困供养的材料;(5)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6)特困职工证;(7)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诊断相关材料;(8)困境儿童相关材料;(9)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

资助表格下载

暂无表格

资助联系方式

参见学校联系电话。

评优奖励办法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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