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区:宝安区
学校性质:公办
餐食情况:配餐
邮编:518105
学校类别:小学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上级主管部门:宝安区教育局
监督电话:0755-27386123
联系电话:0755-23019363
2019年起,深圳市宝安区松岗第三小学借址深圳市宝安区艺展小学办学。原址松岗街道松明大道131号正在实施整体拆除重建工程。现办学规模是30个班,目前我校有一至五年级20个教学班,学生共962人。学校教职工59人,专任教师数56人,其中研究生学历14人,本科学历42人。专任教师均具有相应层次或更高层次的教师任职资格,其中副高级 3人;一级 12人。
学校以“根植民族文化土壤,链接世界前沿科技”为办学思想,以“育有根有梦的中国人”为育人目标,以激发生命潜能、彰显生命活力、实现生命价值为出发点,立足于学生的自主教育,构建学校自主教育课程体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同时,学校培育“四有”教师,致力打造一支年轻化、专业化、学习型的、研究型的教师队伍。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1、资助申请条件: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具深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2、资助申请流程:提出申请-班级审核-学校审核。
3、资助申请材料: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提供);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监护人(家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④特困供养的材料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⑥特困职工证;⑦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诊断相关材料;⑧困境儿童相关材料;⑨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
4、资助联系方式:27386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