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区:宝安区
学校性质:公办
餐食情况:暂无提供餐食
邮编:518108
学校类别: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上级主管部门:宝安区教育局
监督电话:0755-27785240
联系电话:0755-27648255
深圳市宝安区岩湖学校地处宝安中西部,创办于1946年。学校创办至今,几易其名,数迁校址。七十多年的办学历程形成了石岩湖学校独特的精神---敬业、奉献、协作、争先。在这种精神引领下,全校教工凝心聚力,为“办一所具有区域示范性、智慧型、现代化特色品牌学校”的目标不懈努力,确立了“为未来而教”的办学理念和“砥砺润泽,自强不息”的校训,形成了“求真向善”的校风、“立己达人”的教风和“知行合一”的学风。
石岩湖学校于2018年转型升级为九年一贯制学校,规模为 72个教学班。学校占地面积35838.14平方米,建筑面积 53925.79平方米。教学区、生活区、运动区规划合理,设施完备。现有体育运动场地13713 m2,包括田径场8200 m2、篮球场2040m2、其他场馆3473 m2.。有一个300米的环形跑道。现有普通教室83间,有计算机室、音乐室、美术室、书法室、科学实验室等教学辅助用房28间,能充分满足学生全面发展的需求。学校有各种办公用房及生活服务用房30间,面积达2234㎡。学校教学仪器设备设施种类、规格、数量均参照《广东省中小学教育装备标准(试行)》要求配备,能满足日常教学需要,符合标准。学校教育信息化水平较高,普及多媒体教学,教师能熟练运用微课、多媒体等新教学手段。图书室现有藏书71425册,达到生均24册,学生可自由借阅,营造出人人有书读、人人爱读书的良好氛围,学校正致力于广东省书香校园创建活动。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一、资助项目(一)
(1)资助名称: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2)资助对象
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
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二、资助项目(二)
(1)资助名称:深圳特困生学生服费资助
(2)资助对象
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深圳市低收入(含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深圳市残疾学生,或者深圳市孤儿,或者深圳市烈士子女;
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并按国家规定学制修读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三、提交材料
(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提供)
(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
(3)监护人(家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
(4)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④特困供养的材料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⑥特困职工证;⑦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诊断相关材料;⑧困境儿童相关材料;⑨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