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水田实验学校

基本情况

所在区:宝安区

学校性质:民办

餐食情况:堂食

邮编:518108

学校类别: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上级主管部门:宝安区教育局

监督电话:0755-29682195

联系电话:0755-29682195

  深圳市宝安区水田实验学校创办于2000年9月, 是一所低收费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学校占地32100平方米, 建筑面积22972平方米,学校现有教学班69个,学生3300多人,其中小学53个教学班;初中16个教学班。现有教师学历达标率为100%,其中研究生学历5人,国家一级人力资源管理师1人。

  自开办以来,学校先后被评为深圳市花园式、园林式达标单位,深圳市一级学校、宝安区教育先进单位、宝安区一级学校、宝安区优质化民办学校、宝安区依法治校示范校、宝安区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宝安区民办学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学校、宝安区初中教学管理先进单位、宝安区家庭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宝安区教师家长培训双优学校、宝安区公民办中小学结对帮扶优秀单位等。

  学校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社会效益第一”的办学方向,秉承“为新一代高素质人才提供终身受益的基础教育和训练”的宗旨, 确立了“育人为本、多元发展”的办学理念,明确了“建设一所具有先进的办学理念,优秀的师资队伍,现代化的教育手段,社会效益突出的一流民办学校”的办学目标,为培养“融科学与人文精神于一身,全面发展,具有个性和特长的现代公民”奠定基础,提出并践行“创新求实”的校训,构建并强化“团结勤奋、文明创新”的校风,形成了“敬业爱岗、启智立人”的教风和“善学博学、明事明理”的学风,铸就了“优质服务、自强不息”的学校精神;致力于“让每一个学生都得到最好的发展,让每一个孩子都享受成长的快乐”。坚持创特色与塑品牌相结合的思路,强基固本,不断丰富办学内涵,提升办学水平,成效显著,特色明显。

  校本科研独具一格。学校坚持“问题就是课题、自己就是专家、效果就是成果”的科研思路,注重“实际、实用、实效”,科科有课题,人人在研究。目前,全校各级结题课题共15个,其中四个区级课题均被评为优秀课题;在研课题10个,其中四个区级立项课题,省级德育课题是全区民办学校唯一以教师个人名义申报立项的,2015年7月已顺利结题。

  剪纸艺术教育校本化。开发校本教材,循序渐进,贴近学生;开设校本课程,课内课外,多管齐下。普及率高,教育成果丰硕,已成为校园最亮丽的风景。

吉他艺术社团特色化。加强社员培训,通过吉他教学、交流、表演等为我校学子营造了良好的音乐氛围。社团在学校已有较高的影响力,特色化逐步形成。

“服务式自主管理”育人模式。以学生社团为载体、以“三做四体验”为主要内容的“服务式自主管理”育人模式初具雏形。学校创立了30多个学生社团,根据学生自主成长的7个维度,结合学生的8大素养,明确了促进学生自主成长的7大素质目标和能力目标,初步形成了促进学生自主成长的运行机制,为学生提升综合素质提供了广阔的舞台。

  班级文化建设自成体系。“四有四会一考核”,强健学生精气神。班班四有:有班训、有班歌、有班约、有图书。人人“四会”:会唱国歌、队(团)歌、校歌、班歌。个人特长考核:学生申报,一期一考核。在浓厚班级文化氛围的熏染下,培养“有正气、有志气、有锐气、有才气、有朝气”的阳光少年。
在理念和目标引领下,全体教职工精诚团结,艰苦奋斗,走内涵式优质发展之路,教师善教乐教,学生勤学乐学,校风正,学风优。

收费情况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学杂费包含书杂费

●收费依据:
学杂费包含书杂费

  1.资助申请条件:

  项目名: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申请条件:

  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绿)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项目名:深圳特困生学生服费资助,申请条件:

  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深圳市低收入(含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深圳市残疾学生,或者深圳市孤儿,或者深圳市烈士子女。

  (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并按国家规定学制修读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资助奖励(国家):读学校—致。

  2.资助申请流程:学校通过问卷调查了解家长意向;家长提交申请表、申请材料;班主任审核;学校审核;逐级上交审核。

  3.资助申请材料: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由学校统-提供);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监护人(家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④特困供养的材料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性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⑥特困职工证;⑦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诊断相关材料:⑧困境儿童相关材料;⑨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

  4.资助联系方式:0755-29682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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