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区:宝安区
学校性质:公办
餐食情况:配餐
邮编:518105
学校类别:小学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上级主管部门:宝安区教育局
监督电话:0755-27713173
联系电话:0755-29621006
沙溪小学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沙浦社区沙浦一路8号,距离地铁6号线溪头站和11号线松岗站一步之遥,交通便利,环境清幽。沙溪小学创办于1925年,原名沙浦小学,校址设在沙浦村蔡公祠内。随着生源不断增加,60年代末和70年代初多次增建校舍,扩大办学规模。1984年迁入现在的校址,改名为沙溪小学。1999年与江围小学合并办学,招生区域扩大为沙浦、沙浦围、溪头、江边、碧头等村。现占地面积18442.13平方米,建筑面积34895.44平方米。有一至六年级38个教学班,在校生1841人,教师124人。学校坚持立德树人,以“面向全体,全面发展”为办学理念,探索“适合学生、适合教师、适合家长、适合社会”的教育之路,努力创办一所“管理精细、学生精灵、教师精干、校园精致”的大湾区现代化学校。学校倡导“让每位学生学会一门乐器和一项体育活动”,在开齐开足国家课程外,还开设羽毛球、足球特色校本课程,以及艺体、舞蹈、合唱等40多项活动课程。被评为深圳市羽毛球特色项目学校、教育部全国足球特色项目学校。学校羽毛球队、足球队参加省市区各级比赛均取得了突出的成绩。先后荣获“深圳市平安文明校园”、 “深圳市书香校园”、“全国文明礼仪示范基地”、 “宝安区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宝安区公民办结对帮扶优秀学校”、“深圳市教育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资助申请条件:
一、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1.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
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二、深圳特困生学生费资助:
1.深圳市低收入(含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深圳市残疾学生,或者深圳市孤儿,或者深圳市烈士子女;
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并按国家规定学制修读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资助所需材料:
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提供)
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
3、监护人(家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
4、以下资料其中一种(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④特困供养的材料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⑥特困职工证;⑦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诊断相关材料;⑧困境儿童相关材料;⑨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
资助联系方式:0755-2962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