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第三外国语学校

基本情况

所在区:龙华区

学校性质:公办

餐食情况:配餐

邮编:518110

学校类别: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上级主管部门:龙华区教育局

监督电话:0755 21082774

联系电话:0755 21082774

  深圳市龙华区第三外国语学校,一所龙华区委区政府重点打造的高起点、高规格、高品质的九年一贯制外国语品牌学校,毗邻龙华区委区政府,环伴风光绮丽的长湖公园,坐拥地铁四号线出口,占地面积约20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46000平方米,规划54个教学班,2400余名学生,160余名教职工。目前开设一至九年级44个班,2200余名学生,教职工130余人。学校依托区域“积极教育”理念,以“卓越教育”为引领,以“三外有‘三’、卓尔非凡”为办学理念,着力建设一所植根中国、面向世界的外国语品牌学校,培养具有中国情怀、国际视野的一代新人。  学校荣誉主要有:深圳市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全国美育名校联盟学校、全国心理危机干预能力建设示范校、深圳市家校共育典范学校、泰国曼松德孔子学院汉语教学交流基地、北京师范大学项目实验学校、北京外国语大学课题实验基地、全国学校品牌管理实验学校、广东现代教育研究院教师研训基地、中外双师云课堂基地学校等。

收费情况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1.资助申请条件:学籍在 本校的孤儿,或者低保 (含深圳低保边缘) 家庭学生,或者持 《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 供养学生 (含困境儿童) ,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 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 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

2.资助申请流程:按学校要求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填写《申请表》进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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