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区:龙华区
学校性质:公办
餐食情况:配餐
邮编:518110
学校类别:初中,初级中学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上级主管部门:龙华区教育局
监督电话:0755-28197910
联系电话:0755-28197980
深圳市龙华区教育科学研究院附属中学位于观澜街道君子布,毗邻观澜湖高尔夫、山水田园休闲文化中心,临近清平高速,交通便利。学校占地面积1.6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42万平方米,办学规模36个教学班,提供1800个优质初中学位。
学校是龙华区政府为满足龙华北部人民群众对优质初中学位的需求而重点打造的一所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设计、高品质办学的公办初级中学。学校是龙华教育“6+6+N”顶层布局的重要一环,作为教科院附属系列的第五所学校,拥有强大的专家团队智库支撑,发展后劲十足,家长和社会对其充满了期待。
学校致力于建设融人文景观和自然风光一体、科学精神与育人创举相成的园林式学校,主张以自然风骨舒养少年气魄。秉承龙华“积极教育”理念,努力践行“立品为基,守正致远”的校训,坚持先学后教,师生共同进步,创设各类成长和展示平台,让每一位附中师生都能立足未来。以落实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人的全面发展为教育旨归,明确了“以德为先、启智向明、健体铸基、尚美立品、崇劳育能”的教科院附中育人目标,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育人机制。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资助奖励(国家):
一、资助申请条件:具有深圳市普通高中正式注册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并按国家规定学制正常修读的在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以下情形可优先受理资助:烈士以及其他优抚家庭等子女,孤儿、残疾学生,低保家庭、原建档立卡家庭、特困职工家庭,困难归侨、驻守海岛及边防的军工等经济困难家庭,单亲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者,父母双方或一方有残疾,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学生家庭或本人遭遇不幸(如自然灾害、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学生在学校学习生活事实上存在困难等。
二、资助申请流程:学生申请、班主任签字 、学校资助领导小组评审、校长签字后,名单录入全国资助系统,全国学生资助系统完成二次审核,校内公示,主管局审批,报备财政部门 ,财政部门拨款,由学校发给学生家长。
三、资助申请材料:
1、《深圳市普通高中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
2、户口簿(复印户口箱家长页、学生名字页)
3、学生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
4、以下情况交其中一样即可: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原建档立卡记录簿;④烈士及其他优抚家庭子女,困难归侨和驻防军工等经济困难家庭子女,发生突发变故、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等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来自深圳市支援建设或对口帮扶地区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提供的其他类证明材料或费用单据;⑤由镇(街道办、乡)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已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状祝等材料;⑥特困职工证;⑦学校组织认定材料。
四、资助联系方式:0755-28197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