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桃园小学位于罗湖笋岗街道桃园路128号,学校因地得名,是高楼林立间一所生机盎然的“绿洲校园”。
学校占地面积约1.3万平方米,建筑总面积约4.2万平方米,建有普通教室40间,设计创客、语言、舞蹈、美术、科学、综合实践、计算机、劳技室等专业教室20多间。
桃园小学在“把世界交给孩子”的办学理念指引下,致力于构建一所“有趣、有爱、有力量”的校园,一所“师生每天都愿意来”的校园。
为了实现“把世界交给孩子”的办学理念,桃园小学构建“元-陶-圆”课程体系。“元”即国家课程,以高质量基础性课程为高质量教育奠基;“陶”是陶冶课程,以丰富多彩的拓展性课程陶冶学生的“身心智艺能”;“圆”是圆梦课程,给学生提供个性成长、个人规划的选择性课程。在“元-陶-圆”课程体系的建设下,桃园小学力图实现学生运动健康、思维语言、科学实践、人文艺术的全面发展,让培养“身心健康完整,胜任未来世界”的人成为可能。
在罗湖区高质量建设“湾区枢纽、万象罗湖”的新征程中,桃园小学将持续探索与优质学校开展紧密型集团化办学路径,建成具有示范性、时代性、创新性的区域一流名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一、资助申请条件
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申请条件:
1.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
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二、资助申请流程
需要申请资助的学生家长填写《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并提交规定相关材料,经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将资助学生名单录入全国资助系统,上报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核。资助资金到达学校后及时发放至监护人银行账号并将银行回单上传教育局相关部门留存。
三、资助申请材料
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
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
3、监护人(家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
对照具体申请项目以及实际情况,交其中一种。
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④特困供养的材料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⑥特困职工证;⑦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诊断相关材料;⑧困境儿童相关材料;⑨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
四、资助联系方式
暂无学校办公电话
五、评优奖励办法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