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区:坪山区
学校性质:公办
餐食情况:其他
邮编:518118
学校类别: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上级主管部门:坪山区教育局
监督电话:0755-28344505
联系电话:0755-89939560
深圳外国语学校(集团)坪山学校是坪山区人民政府与深圳外国语学校(集团)合作办学的一所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学校占地面积32000多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8000多平方米,学校办学规模为54个班(小学36个班,初中18个班)。
校园设计以“山水方舟”为核心理念,设计以山之脉络为校园之脉络,通过中央学习街串联起各个庭院与建筑群,以水为脉络联系各个景观庭院,既有江南园林之韵,又有岭南自然之美。整体校园建筑群以舟为形,犹如在坪山河畔扬帆起航。学校设有报告厅、健身房、教师宿舍、各类球馆,以及与餐厅相结合的校园图书馆,教学楼每层设有年级组办公室以及大小会议室、讨论室,并且每个班级边上配备有独立的班主任办公室,功能齐全完善,各具特色。
学校将秉承总校“以人为本,和谐发展,为学生终身幸福奠基”的办学理念,全面沿用深外育人及管理模式,站在新的起点上,以更加开放包容的姿态,致力培育有深厚中国情怀、宽广世界眼光、卓越创新素养、强健身心体魄、鲜明个性特长的新时代人才,让坪山学子遇见深外,遇见更好的自己!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无
●收费依据:
无
资助申请项目 | 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
资助申请条件 | 1.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 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
资助申请流程 | 1.资助工作开始时,家长到校填写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学校初审后,将材料上报区教育局审核; 3.教育局下拨资金至学校账户,学校再走银行拨付到学生或监护人账户。 |
资助所需材料 | 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提供); 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 3.监护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 4.(1)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2)学生本人的残疾证;(3)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4)特困供养的材料;(5)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6)特困职工证;(7)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诊断相关材料;(8)困境儿童相关材料;(9)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 |
资助表格下载 | 暂无表格 |
资助联系方式 | 参见学校联系电话。 |
评优奖励办法 | 暂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