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小学光明学校中心校区

基本情况

所在区:光明区

学校性质:公办

餐食情况:配餐

邮编:518107

学校类别:初中,初级中学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上级主管部门:光明区教育局

监督电话:新成立学校,暂无座机。

联系电话:新成立学校,暂无座机。

  深圳小学光明学校中心校区由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和深圳小学合作办学,占地2316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8126平方米(校区目前在建,2025年正式交付使用)。2024年9月在深圳小学光明学校(集团)曙光校区借址办学,首届招生4个班。学校以百年深小文化为根基,以立德树人为根本目标,立足建设世界一流科学城战略地位,以“求真务实、敢为人先”的深小精神,继续开拓创新,传承百年深小风华擘画蓝图,倾力打造一所特色鲜明的高质量未来学校。学校着力实现视野国际化、思想人本化、风格精细化,在硬件上,深圳小学光明学校中心校区致力于打造城市中心的“生态绿毯”,与城市整体规划高度融合,为师生提供一个“虽在闹市、宁静致远”的新型校园教育空间。

  学校筹备负责人孙丽带领我校荣获“全国创新少年培育工程实验基地、生态劳动教育实践特色学校、首批广东省中小学创新人才培育基地”称号。

  深圳小学光明学校中心校区坚持的指导思想是:在深圳小学“小大之学、心灵培养”的文化基础上,秉承“厚土新质、高标健行”的办学理念,以“深小精神、未来取向、卓越理念、成长思维”为办学主张,“办一所植根文化、面向未来、追求卓越、持续生长的新质学校”。在“追求卓越,行稳致远”的教育理念下,培养具有“家国情怀、创新能力、体健心澈、国际视野”的时代新人,学校的发展愿景是“学生喜爱、教师珍爱、家长厚爱、受人尊敬、令人向往”,以“做小事,成大器”为校训,努力打造“会求知、乐合作”的校风、“善启智、严治学”的教风和“勤学思、乐求真”的学风,共同铸就学校的光明未来。

  学校发展的目标和任务是:旨在落实“五育融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抓手、以“深化教育改革和课程改革”为动力、以“一体化,大体系”为范式,遵循教育规律,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营造求真创新的学习氛围,努力传扬深圳小学、深圳市高级中学优质教育品牌,以城市之名,与光明科学城同频共振;以集团校曙光校区为依托,传播优秀育人范式,立卓越教育创新典范,助北部高地建设未来之城。

收费情况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1.资助申请条件: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2)具有深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2.资助申请流程:(1)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在缴费注册时,由学生家长向子女现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并向学校提交相关材料;(2)学校初核。各学校负责核实学生提交的材料,填报拟资助学生核定名册和经费汇总表报同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3)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汇总所属学校上报的材料及表格,并填报区学生资助统计报表报市教育事务和学生资助中心;(4)核查学籍并拨付资助资金。学籍管理部门审核学籍后,计财部门负责资助经费发放,学校负责通知学生和家长并核实资助资金是否发放到位。

  3.资助申请材料:(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提供);(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3)监护人(家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4)对照具体申请项目以及实际情况,交其中一种: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④特困供养的材料;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⑥特困职工证;⑦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诊断相关材料;⑧困境儿童相关材料;⑨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

  4.资助联系方式:0755-88212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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