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区:龙华区
学校性质:公办
餐食情况:配餐
邮编:518109
学校类别: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上级主管部门:龙华区教育局
监督电话:0755-23761520
联系电话:0755-23761520
一、学校整体简介
深圳市龙华区同胜学校创建于2014年9月,占地面积3.4万平方米,是一所公办九年一贯制学校。交通畅达,生活便利,环境优美,附近有地铁6号线和地标级、街景式大型商圈——大浪商业中心以及羊台山森林公园,堪称“森林学校”。
学校总投资1.5亿元,总规模54个班(小学36个班,初中18个班),现吸纳学生2695人,教职工190人,专任教师中研究生48人,本科129人,“龙华区未来教育家”工程入选者11人,2021年9月,学校从全国各地引进10位特级、高级教师。
学校以“博爱、博学、博雅,同心、同德、同胜”为校风,“做最好的自己”为校训,走文化立校之路,追求“敬业爱生、因材施教”的教风,倡导“勤奋好学、善思好问”的学风。通过组建一流的教师团队,依托充满人文关怀的现代管理制度和学校文化,致力于建设成为一所儿童优先的素质教育示范学校、深化课程改革的典范学校,一所生命教育、英语教育、艺术教育与科技教育融合的智慧校园。
二、教育教学特色
在吴伟胜校长带领下,学校精心制定了第二个五年规划,形成了以学科为基础,以人文为培养目标的课程体系,开设有博爱的社会情感类课程、博学的学科兴趣类课程、博雅的体艺特色和科技特色类课程。学校还不断进行课程创新和课程改革,以现代化、智慧化、信息化的方式进行教育实践,五年内有能力打造“高质量、有特色、重教研、向未来”的特色品牌学校。
学校继续探索进行“五四分段”“选修课程”教育改革,聚焦学校管理、课堂教学与教师发展,建立健全培优机制与辅差机制,开展持续的实践研究,推动学校的教学进步和内涵发展。
学校开设一系列德育课程,坚持每学期开展1-6年级生活测评活动,探索学生安全技能测评、情绪测评等项目。注重培养学生的自主管理能力,从时间自主管理、目标自主管理、生活自主管理、行为自主管理、安全自主管理、情绪自主管理、财务自主管理、家校自主管理等多方面全面提升学生自主管理的能力。
学校坚持以校本教研、校本培训为载体,秉着“请进来走出去”的原则,开展各种有针对性的教研、培训活动。充分利用学术委员会成员的学科优势,通过师徒结对等形式,快速帮助青年教师成长,为学校后期优秀教师队伍的形成助力。
学校搭设体育与艺术管理机制,开展以足球、乒乓球、田径为核心的体育教育,以合唱、舞蹈、手工绘本为核心的艺术教育,构建特色教育体系,共同推进素质教育。把足球、合唱、手工绘本创建成学校的品牌,打造区、市级重点体艺社团,争创体育和艺术特色学校。
三、办学成果一览
办学以来,学校特色教育硕果累累,获得的荣誉称号有:“龙华新区创客教育进校园试点学校”“龙华区艺术教育特色创建学校”“龙华区首批文明校园”“龙华区2017-2018学年度教育工作先进单位”“龙华区少先队先进学校”“深圳市‘智慧校园’示范学校”“深圳市中小学创客实践室”“深圳市绿色学校”“深圳市禁毒预防宣传教育示范学校”“深圳市五一劳动奖状”“北师大生命教育实验学校”“北京外国语大学典范英语实验学校”“广东省中小学信息化中心学校”“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广东省健康促进示范学校”“广东省绿色学校”“广东省网络安全示范校”“广东省青少年校园足球推广学校”“全国翻转课堂共同体实验校”“全国生命教育先进单位”“中国青少年创客奥林匹克系列活动实验基地”“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等等。
学生和教师成长迅速,在学科竞赛、音体美比赛、科技发明等项目上屡获佳绩。据不完全统计,教师个人竞赛类获奖千余次、个人荣誉类获奖三百余次、辅导学生类获奖千余次、论文发表类获奖百余次、课题研究类获奖百余次。近年来,几十位教师参与龙华云校课程开发,更是获得一致好评。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1.资助申请条件: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2)具有深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2. 资助申请流程:学生申请、班主任签字 、学校资助领导小组评审、校长签字后,名单录入全国资助系统,全国学生资助系统完成二次审核,校内公示,主管局审批,报备财政部门 ,财政部门拨款,由学校发给学生家长。
3.资助申请材料:(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提供)(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3)监护人(家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4)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④特困供养的材料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⑥特困职工证;⑦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诊断相关材料;⑧困境儿童相关材料;⑨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交其中一种。
4.资助联系方式:0755-23761521。
5.评优奖励办法:获三好学生、优秀少先队员、进步奖的学生须民主推荐、班级投票选出;对评选的学生由班主任审议、教学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