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区:龙岗区
学校性质:公办
餐食情况:堂食
邮编:518172
学校类别: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上级主管部门:龙岗区教育局
监督电话:0755-84500285
联系电话:0755-28216239
天誉实验学校创办于2015年,是一所政府资助学校。学校位于龙岗区中心城,毗邻龙岗区政府、龙岗区文化中心、龙岗区“三馆一城”,得天独厚的地理环境给学校营造出了致力于打造龙岗教育高地的情怀。学校精心规划、布局合理,占地面积18769㎡,建筑面积18128㎡。现有教职工121人,36个教学班,其中小学24个班,初中12个班,学生1773人。
天誉实验学校秉承“以人为本,和而不同”的办学理念,践行“崇德 尚勤 启慧 健体”的校训,为每位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基,体现“以爱为本,精心育人”的办学思想,坚持“书香四溢,校园和谐”的办学特色,落实“管理规范,工作精细”的办学特点,追求“和而不同,不断创新”的办学境界。学校以“优秀成为习惯,博学铸就名师”为校风,以“敬业 爱生 务实 创新”为教风,以“乐学 善思 明辨 求真”为学风,以“培养具有传统精神、家国情怀、国际视野、未来理念的优秀人才”为育人目标。
学校先后被评为深圳市垃圾减量分类示范学校、龙岗区促进市区高中教育均衡发展先进单位,获深圳市第十四届童话节金奖、深圳市第五届少儿国学文化艺术节优秀组织奖、龙岗区第四届微课大赛“最佳组织奖”、龙岗区小学生体质健康水平进步奖。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资助申请条件 | 按上级部门有关文件执行,学校根据文件要求及时向学生、家长公布相关资助项目、条件及申请办法。家庭经济困难,并且能提供镇(街道办、乡)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制发的证件或出具的证明材料。以下情形可优先受理资助:①烈士、因公殉职人员、其他优抚家庭等子女以及孤儿、残疾学生;②享受低收入居民社会救助政策家庭;③原基建工程兵经济困难家庭、困难归侨、驻守海岛及边防的军工或者从事地质勘探等长期野外工作者经济困难家庭;④单亲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者;⑤父母双方或一方有残疾,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⑥学生家庭或本人遭遇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⑦来自对口帮扶地区或国家省重点贫困县(市)、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少数民族等经济困难家庭子女。。 |
资助申请流程 | 1.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格; 2.递交相关材料; 3.学校进行审批; 4.公示资助名单。 |
资助所需材料 | 符合上述基本条件的学生应在新学年规定时间内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并递交以下材料: 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 2.学生及家长户口簿复印件(验原件); 3.学生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4.以下证明材料之一(证件类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证明类材料留原件):(1)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2)孤残学生的相关证明或材料;(3)烈士及其他优抚家庭子女,原基建工程兵、困难归侨和驻防军工等经济困难家庭子女,发生突发变故、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等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来自深圳市支援建设或对口帮扶地区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提供的其他类证明材料或费用单据;(4)由镇(街道办、乡)级及以上政府民政等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状况等证明材料。 |
资助表格下载 | 暂无表格 |
资助联系方式 | 0755-28216239 |
评优奖励办法 | 学校按学生德智体等方面发展水平,综合评定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优秀团员和少先队员、综合进步奖以及优秀毕业生等,颁发奖状和奖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