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区:宝安区
学校性质:公办
餐食情况:配餐
邮编:518133
学校类别:小学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上级主管部门:宝安区教育局
监督电话:0755-27867647
联系电话:0755-27833673
深圳市宝安区弘雅小学位于深圳西部美丽的前海自贸区沿线。学校成立于1999年秋,2000年8月迁入现校址,占地面积17122平方米。校园建有标准的200米塑胶跑道、篮球场、足球场等成套体育设施,建有大型的体育馆和可容纳近500人的剧场,现有38个教学班。办学二十多年来,学校获得全国中小学舞蹈教育传统校、首批广东省艺术特色学校、广东省书法示范学校、广东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广东省书香校园、深圳市首批艺术特色学校、深圳市广播体操标兵学校、深圳市中小学生综合素养培养试点学校、深圳市现代学校制度建设试点学校、深圳市首批“卓越绩效模式示范学校”试点学校、宝安区优质化学校等百余项荣誉。学校已成为“中国戏曲学院附中招生基地”“广东省综合美术教学与创作实践基地”“华南师大音乐学院舞蹈实践基地”“地壶球普及推广实验学校”“李群篮球标准化课程进校园实训基地” “广东省首家‘美术教育与创作综合实践基地’”。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1、资助申请条件:
项目名: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申请条件:
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项目名:深圳特困生学生服费资助,申请条件:
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深圳市低收入(含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深圳市残疾学生,或者深圳市孤儿,或者深圳市烈士子女;
(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并按国家规定学制修读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2、资助申请流程:学校通过问卷调查了解家长意向;家长提交申请表、申请材料;班主任审核;学校审核;逐级上交审核。
3、资助申请材料: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提供);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监护人(家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④特困供养的材料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⑥特困职工证;⑦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诊断相关材料;⑧困境儿童相关材料;⑨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
4、资助联系方式:0755-27867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