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中学(集团)初中部

基本情况

所在区:宝安区

学校性质:公办

餐食情况:配餐

邮编:518101

学校类别:初中,初级中学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上级主管部门:宝安区教育局

监督电话:0755-27783485

联系电话:0755-27783485

  新安中学(集团)初中部创办于1988年,办学历史悠久,育人文化厚实,是新安中学(集团)先进办学理念、管理经验和办学业绩的探索和发源、创新和实践、传承和发扬之地。学校将现代教育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深度融合,科研兴教氛围浓厚,“轻负担、高效率”的生态课堂日益成熟、成效显著。学校大力实施体育、艺术等特长教育项目,其中书法教育基地及女子足球培育基地为深圳市重点基地。学校实施以“双自管理”为特色的德育实践活动,将六大核心素养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全方位、有梯度、持续性地培育学生综合素养,办学业绩得到广大家长充分肯定,是宝安区初中学校的一面旗帜。

  初中部地处宝安城区繁华核心地段,交通便利,位置优越。学校总占地面积约3.6万平方米,校园环境舒适宁静、风景优美宜人,各项设备设施均高标准配置,功能场馆齐全,设施设备完善。初中部现有42个教学班,约2100名学生,教职工180余名,教师队伍业务精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

收费情况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一、资助申请材料

  在深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具有深圳市全日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正式注册学籍的一年级至九年级的在校学生,可向其就读学校(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申请国家及各级政府设立的国家资助项目。

  (一)项目名: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申请条件

  1.广东省建档立卡学生,原则上由户籍地负责资助,我市仅负责在校状态确认,不重复资助;

  2.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方可申请:

  (1)孤儿,或者城乡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的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的学生,或者非广东省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家庭学生,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的子女;

  (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二)项目名:深圳特困生学生服费资助(享受深圳市社会救助等政策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深圳市低收入(含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深圳市残疾学生,或者深圳市孤儿,或者深圳市烈士子女;

  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并按国家规定学制修读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二、资助申请流程

  学生监护人准备证明材料向学校负责资助部门申请,学校负责审核证明材料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学区办交教育局审核。

  三、资助申请材料

  (一)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

  (二)户口簿(复印户口簿首页、学生名字页)

  (三)学生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四)其他

  1.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

  2.学生本人的残疾证;

  3.非广东省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4.特困供养的材料;

  5.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等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

  四、资助联系方式:0755-27783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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