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区:宝安区
学校性质:公办
餐食情况:堂食
邮编:518103
学校类别: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上级主管部门:宝安区教育局
监督电话:0755-27809947
联系电话:0755-27809947
新安中学(集团)第二外国语学校位于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是宝安区公办九年一贯制学校,目前有小学16个班,初中24个班,最终将达到48个班的办学规模。学校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遵循教育发展规律,紧紧依托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国际会展中心,以高规格定位、高标准设计、高起点发展为目标,开展体验式教学实践,探索小班化教学,办朴素的教育,是一所“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基础上,以外语教学接轨国际教育,以国学教育弘扬传统文化”的特色品牌学校。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1、资助申请条件:
(1)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
(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2、资助申请流程:
(1)家长填写国家资助申请表,上交申请资料
(2)学校审核资料
(3)上报教育局审批
(4)发放资助款
3、资助申请材料:
(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提供)
(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
(3)监护人(家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
(4)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④特困供养的材料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⑥特困职工证;⑦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诊断相关材料;⑧困境儿童相关材料;⑨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
4、资助联系方式:0755-27809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