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中学(集团)高中部位于深圳市宝安中心区金科路1号,占地面积约6.2万平方米,2011年投入使用,现有48个班,学生2500余人,教职工250余名。学校坚持课程改革创新+综合实践活动的发展特色,经过近33年的办学历史沉淀,凭借前瞻的办学理念、科学的管理方法..." />
深圳市新安中学(集团)高中部

基本情况

所在区:宝安区

学校性质:公办

餐食情况:堂食

邮编:518102

学校类别:普通高中,高级中学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上级主管部门:宝安区教育局

监督电话:0755-23096699转8020

联系电话:0755-23096699

  新安中学(集团)高中部位于深圳市宝安中心区金科路1号,占地面积约6.2万平方米,2011年投入使用,现有48个班,学生2500余人,教职工250余名。学校坚持“课程改革创新+综合实践活动”的发展特色,经过近33年的办学历史沉淀,凭借前瞻的办学理念、科学的管理方法、雄厚的师资力量、优越的办学条件和个性化办学特色,为创造“低进高出、高进优出”提供了强力保障,培养出一批又一批素质全面、能力超群的学子,办学业绩得到了上级部门和社会各界的肯定。

收费情况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学杂费包含书杂费

●收费依据:
学杂费包含书杂费

  资助申请条件:符合特困生资助的条件。

  资助申请流程:1、特困生注册时,由家长向学校提出资助申请(减免学费和资助校服费),提供本人深圳户口本、身份证以及我市民政部门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或学生残疾证;2、学校将材料上报区教育局资助中心汇总,再送区民政局审核,审核后将资助金核拨给申请学校,由学校下发资助金给学生家长。

  资助所需材料:1、《中小学特困生资助用表》;2、深圳户口本、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3、我市民政部门核发的《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低保边缘人员救助证》,残疾学生提交《残疾证》。

  评优奖励办法:获三好学生、优秀少先队员、进步奖的学生须民主推荐、班级投票选出;对评选的学生由班主任审议、德育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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