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港湾小学

基本情况

所在区:南山区

学校性质:公办

餐食情况:配餐

邮编:518052

学校类别:小学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上级主管部门:南山区教育局

监督电话:0755-33309115

联系电话:0755-33309727

  深圳市南山区前海港湾小学位于粤港澳大湾区门户枢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前海自贸区,是自贸区桂湾片区内的第一所公办学校。

  学校创办于2015年9月,占地面积约152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9300平方米,规划设计24个教学班。现有学生约1300人, 32个班。近90名专任教师中约20%拥有硕士以上学位,教师队伍中有省级骨干教师、市级优秀教师、区级名师工作室主持人、阅读点灯人等一批优秀人才,师资力量雄厚。

  学校设施设备先进,校风崇德尚美,教风激趣启思,学习氛围浓郁,是广东省教育强区--南山区知名的新优质学校。多功能厅、科学探究室、创客活动空间、自然历史博物馆、信息技术博物馆、劳技室、健身房,配套齐全的生活设施,为师生工作和学习提供了便利。学校以“爱的港湾,梦想起航”为核心教育理念,校训“健康生命 赋能未来”,以创客文化为底色,打造“智慧、生态、审美”的校园环境,建构“吾爱”(吾爱,音同5“I”,即:Informational 信息化、International国际化、 Integrated综合化、Intelligent 智慧型、Innovative 创新型 )课程体系, 着力培养学生面向未来的综合素养与关键能力,力求体现“创新与传统相融、科技与人文互进”的鲜明特征,以“立足前海、对话国际、引领创新,打造一所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未来创新学校”为愿景,着力“培养有根的特区现代小公民”。

  学校打造“扎根于学科、拓展于活动、浸润于氛围”的普及课程:无极阅读、“3C”英语、数学“财商”、科学与技术创新、传统文化、生命成长共同体等。本着“面向全体、全面发展、突出个性、培养能力”的办学宗旨,开设46门全员参与和16个特长发展的兴趣课程:茶文化、创意发明、围棋、钟表匠、拉丁舞、国际象棋、篮球、速写、日语、射击、京剧等。课程建设成果丰富,曾获2017年广东省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

  2018年学校迎来深圳市义务教育阶段办学水平评估,督导专家评价前海港湾小学“一开办就发出了深圳教育的最强音”,被誉为“未来学校的蓝本”,成为南山区打造世界一流教育高地中一颗璀璨的明珠。

  建校六年,始终奋力前行。栉风沐雨,硕果累累:2015、2018年连续荣获区教育改革创新奖,2016年获深圳市“办学先进单位”称号,获评南山“少年创新院”分院、深圳市首批“中小学创客实践室”、 深圳市首批“100所智慧校园示范校”、深圳市“最具变革力学校”。2017年获评“第一届中国最校园—最创客未来学校”、区传统文化特色校、区阅读创新特色校、“全国教师创客实践示范基地学校”荣誉,成为“中国教科院骨干校长教师挂职研修基地”。2019年荣获广东省红旗大队、深圳市“家校警”交通安全护航队标兵学校、南山区“家校警”安全护航先进单位、南山区首批家庭教育示范学校、南山区阅读创新特色学校、南山区“智慧德育”先进单位等荣誉,校长蒋和勇被评为深圳市100位最美禁毒人。2020年,我校再次荣获广东省红旗大队荣誉,获评南山区校园NO.1示范校、南山区教育局优秀党组织,成为“少年问天”全国青少年航天科普基地学校。2021年,我校成为广东省基础教育小学体育与健康教研基地、广东省体育教与学课程实验基地校,获评南山区智慧德育先进学校。

  前海港湾小学在蒋和勇校长的带领下,以“爱的港湾,梦想起航”为核心教育理念,坚持校训“健康生命 赋能未来”,着力“培养有根的特区现代小公民”,为打造一所高质量、有温度的,让教师尊荣,令学生记忆的未来创新学校不断前行!

收费情况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1、资助申请条件: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广东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深圳市特困生学生服费资助。广东省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持有《广东省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贫困户帮扶记录簿》的家庭成员;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并按国家规定学制修读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享受深圳市社会救助等政策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深圳市低收入(含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深圳市残疾学生,或者深圳市孤儿,或者深圳市烈士子女;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并按国家规定学制修读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2、资助申请流程:符合申请条件学生(家长)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申请→学校申报→审核→资助经费发放

  3、资助所需材料:

  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  必须

  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首页、学生名字页)  必须

  3)学生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  必须

  4)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建档立卡记录簿;④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等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对照具体申请项目以及实际情况,交其中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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