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区:宝安区
学校性质:公办
餐食情况:暂无提供餐食
邮编:518102
学校类别:小学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上级主管部门:宝安区教育局
监督电话:0755-27947357
联系电话:0755-27947357
西乡小学是一所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浓厚的百年老校,是中国第一位女法学博士、女律师——郑毓秀的母校,也是西乡教育的发源地。1895年,香港爱国人士林钰斌的先祖创办了锦庭书室。1953年,西乡附近多所私塾的学生合并到锦庭书室,命名为“西乡小学”。1966年,更名为“西乡中心小学”。1996年,西乡中心小学迁往海湾,在原校址筹建“西乡街道第二小学”,又先后收购绮云书室和锦庭书室。2014年7月,学校恢复“西乡小学”校名。
学校配置了音乐室、舞蹈室、美术室、书法室、漫画室、计算机室、图书室、民乐室、科学室、电教室等31间,藏书70988册,报刊120种,各功能室仪器设备齐全,并连接互联网。
学校以“崇文尚学,毓德养正”为校训,致力于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引领人、教育人,通过专题研究和探索,深挖文化内涵,创新教育模式,引入京剧、醒狮、舞龙、毽球等传统特色项目,打造“开蒙礼”、“毕业礼”和“退休礼”等经典仪式,形成校史、龙狮、国学、艺术和经典诵读五大课程系列逐步实现了特色发展体系化和校园文化的个性化,先后荣获“全国青少年文明礼仪教育示范基地”、“广东省红旗大队”、“深圳市传统体育项目(毽球)特色学校”、“深圳市绿色学校”“宝安区依法治校示范校”等荣誉,2019年,被广东省教育厅授予“广东省中小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学校”称号。2021年,被教育部授予“全国中小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学校”称号。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资助申请条件:
一、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1.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
二、深圳特困生学生服费资助:
1.深圳市低收入(含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深圳市残疾学生,或者深圳市孤儿,或者深圳市烈士子女;
以上两项资助需具备深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资助申请流程:
1.家长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学校提出资助申请,由学校进行初核;2.学校将材料上报学区汇总并交区教育局资助中心审核,审核后将资助金核拨给申请学校,由学校下发资助金给学生指定账户。
资助所需材料:
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3.监护人(家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4.(其中一种材料)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④特困供养的材料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⑥特困职工证;⑦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诊断相关材料;⑧困境儿童相关材料;⑨其他类别的家庭
评优奖励办法:
获三好学生、优秀干部奖、优秀少先队员、进步奖的学生须民主推荐、班级投票选出;对评选的学生,由班主任审议、德育处批准;评选出的先进个人要填写有关表格和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