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区:宝安区
学校性质:公办
餐食情况:堂食
邮编:518102
学校类别:普通高中,高级中学,完全中学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自主招生
上级主管部门:宝安区教育局
监督电话:0755-27950836(初中部),0755-29491625(高中部)
联系电话:0755-27950836(初中部),0755-29491625(高中部)
深圳市西乡中学创办于1969年,是一所全寄宿制公办完全中学。现有初中和高中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10.4万平方米,107个教学班,近6000名师生。荣获“广东省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广东省一级学校、广东省绿色学校、广东省中小学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全国科技体育传统校、全国航空特色学校、深圳市、宝安区高考工作先进单位、宝安区高中艺术素养(美术、音乐)示范基地”等上百项荣誉。学校规模大、品质高、特色强,被誉为宝安教育的一艘航空母舰、深圳基础教育的一面旗帜。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按“一费制”通知,见学杂费
●收费依据:
初中:《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高中:《深圳市物价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中小学收费标准全面实行“一费制”的通知》( 深价联字【2002】37号),非义务教育阶段的高中(含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学生除住宿生缴交的住宿费外,只缴学杂费(借读生含借读费)。不得再收取课本资料费、练习本费、证册费、实习实验费、军训费。
资助申请条件:符合特困生资助的条件。
资助申请流程:1.特困生注册时,由家长向学校提出资助申请(减免学费和资助校服费),提供本人深圳市户口本、身份证以及我市民政部门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或学生残疾证;2.学校将材料上报区教育局资助中心汇总,再送区民政局审核,审核后将资助金核拨给申请学校,由字校下发资助金给学生家长。
资助所需材料:1.《中小学持困生资助用表》;2.深圳市户口本、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3.我市民政部门核发的《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低保边缘人员救助证》,残疾学生提交《残疾证》。
资助联系方式 :0755-27950836(初中部),0755-29491625(高中部)
评优奖励办法:获三好学生、优秀少先队员、团员,进步奖的学生须民主推荐、班级投票选出;对评选的学生由班主任审议,德育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