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区:龙岗区
学校性质:公办
餐食情况:配餐
邮编:518172
学校类别: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上级主管部门:龙岗区教育局
监督电话:0755-28950012
联系电话:0755-28950012
学校原是深圳实验教育集团属下民办学校,2005年转制为龙岗区教育局直属的公立学校,2021年1月并入龙外(集团),作为集团东部重要校区,与集团各校紧密联系,用实践探索“美好教育”落地的普适性。
学校位于龙岗中心城余石岭路4号,背靠龙城公园,占地面积36768平方米,建筑面积30539平方米。学校环境优美,教学区、生活区、运动区规划合理,教室、功能室、运动场馆、教学仪器设备齐全。民乐、景泰蓝、足球、国际象棋等已成为学校的特色品牌。
学校现有65个教学班(小学41个,初中24个),学生3200余人,教职工260余人。学校曾获“首届全国文明校园”(中央文明委)、“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教育部)、“国际象棋特色学校”(国家体育总局)、“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少先队红旗大队、广东省棋类先进学校、深圳市“家校警”交通安全护航标兵学校、“深圳市教育先进单位”等荣誉30多项,荣获区初中教学质量“进步奖”和“卓越奖”和区小学综合学业质量“优秀奖”和“进步奖”。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 【20161 91号),对深圳市):义务教育(含民力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一、资助申请条件:
符合特困生资助的条件。
二、资助申请流程:
1.特困生注册时,由家长向学校提出资助申请(减免学费和资助校服费),提供本人深圳户口本、身份证以及深圳市民政部门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或学生残疾证。
2.学校将材料上报区教育局资助中心汇总,再送区民政局审核,审核后将资助金核拨给申请学校。
3.学校将费用发放至学生家长。
三、资助所需材料:
1.《中小学特困生资助用表》
2.深圳户口本、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3.深圳市民政部门核发的《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低保边缘人员救助证》,残疾学生提交《残疾证》
4.困难(含残疾、孤儿、烈士子女等)证明
四、资助联系方式:
电话:0755-28952209
五、评优奖励办法:
获三好学生、优秀少先队员的学生须民主推荐、班级投票选出;对评选学生由班主任审议、德育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