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区:盐田区
学校性质:公办
餐食情况:堂食
邮编:518083
学校类别:职业院校,中等职业学校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自主招生
上级主管部门:盐田区教育局
监督电话:0755-25200348
联系电话:0755-25201403
盐港中学2008年由原深圳大学师范学院第二附属学校高中部(普高)和原深圳市田东中学高中部(职高)合并而成。学校尊重历史事实和基因特点,一直沿袭普高艺体特长班与职高技能班并存的普职结合模式,每年全校职高学生和普高学生人数比基本保持在6:4。经过多年发展,普职共存共生共荣,两大板块并行不悖、有声有色。
学校根据学生特点和资源情况,由单一的计算机专业发展为7大专业(计算机应用、珠宝鉴定与营销、物流服务与管理、纺织品检测与贸易、新能源汽车运用维修、工艺美术、航空服务与管理)。
盐港中学特色普高优势:一是体育专业全市第一为冠军摇篮。二是美术专业实力顶尖盛产状元。三是音乐专业本科上线率保持100%。盐港中学的普高特色办学业绩受到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认可,先后斩获“深圳市办学效益奖”“深圳市高考工作进步奖”“深圳市高考特色奖”和“深圳市高考工作先进单位”“2019年度深圳市体育典范学校”“2020年度深圳市美育典范学校”等多项殊荣。
“普职融通”是普通高中与中职学校资源共享,打破普职阻隔现状,做到优势互补、学分互认、学籍互换的一种人才培养模式。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教财〔2020〕5号
1、资助申请条件:
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
(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2、资助申请流程:
(1)符合申请条件家长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交申请材料
(2)学校审核材料,符合条件的上报区教育局,交由区教育局再次审核
(3)录入符合条件的资助学生信息到国家资助系统
3、资助申请材料:
(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提供)必须
(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 必须
(3)监护人(家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 必须
(4)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
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
③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④特困供养的材料
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⑥特困职工证;
⑦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诊断相关材料;
⑧困境儿童相关材料;
⑨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
对照具体申请项目以及实际情况,交其中一种。
4、资助联系方式:0755-22742843
5、评优奖励办法:根据学生提交的资料,对照区教育局下发的文件核查,符合条件的均给予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