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光明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基本情况

所在区:光明区

学校性质:公办

餐食情况:堂食

邮编:518107

学校类别:职业院校,中等职业学校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上级主管部门:光明区教育局

监督电话:0755-21099926

联系电话:0755-21099926

  一、正式创立与初期运营

  经过紧张而有序的筹备工作,深圳市光明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于2024年9月正式创立。在创立之初,学校便确立了“以学生为中心,注重全面发展”的教育理念,致力于为学生提供个性化、多元化的教育服务。

  初期运营阶段,学校面临着诸多挑战,如师资力量建设、教学设施完善、课程设置优化等。然而,在学校领导团队的带领下,全体教职工团结一心,迎难而上,通过不断努力与创新,逐步克服了这些困难,实现了学校的平稳运行与快速发展。

  二、快速发展与特色形成

  随着学校的不断发展壮大,我们学校逐渐形成了自己的办学特色与优势。学校注重师资队伍建设,引进了一批高学历、高素质的教育人才;加强教学设施建设,配备了先进的教学设备与资源;优化课程设置,开设了丰富多样的课程以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

  同时,学校还积极探索教育教学改革,推行素质教育与创新能力培养,努力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与实践能力。这些举措得到了广大学生及家长的认可与好评,也为学校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

  三、展望未来

  展望未来,光明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将继续秉承“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坚持质量立校、特色兴校的发展战略,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与服务水平。学校将进一步加强与国内外知名教育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引进先进的教育理念与管理经验;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实践,培养更多具有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收费情况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依据《深圳市物价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中小学收费标准全面实行“一费制”的通知》(深价联字〔2002〕37号)。

  1、资助申请条件:(1)在深圳市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2)下列类型之一: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深圳市户籍学生以及符合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简称“1+5”文件)政策的其他城市学生。

  2、资助申请流程:(1)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在缴费注册时,由学生家长向子女现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并向学校提交相关材料;(2)学校初核。各学校负责核实学生提交的材料,填报拟资助学生核定名册和经费汇总表报同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3)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汇总所属学校上报的材料及表格,并填报区学生资助统计报表报市教育事务和学生资助中心;(4)核查学籍并拨付资助资金。学籍管理部门审核学籍后,计财部门负责资助经费发放,学校负责通知学生和家长并核实资助资金是否发放到位。

  3、资助申请材料:(1)深圳市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提供)(2)学生及家长户口簿(验原件,交户口簿首页、学生名字页复印件)(3)学生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4)农村(含县镇)、城市涉农专业、深圳市户籍学生仅需提供上述基本材料;①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中的其中一种:a.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b.学生本人的残疾证;c.孤儿、烈士及其他优抚对象、原基建工程兵、困难归侨、驻防军工、突发变故、重大疾病治疗费用单据等其他类证明材料;d.特困职工证;e.开学前已持有的由镇(街道办、乡)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状况等证明材料。②其他城市学生(深圳市常住居民)还需提供以下材料(全部):a.家长有效期内的在深居住证;b.家长最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或本市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等。

  4、资助联系方式:0755-88212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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