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区:宝安区
学校性质:民办
餐食情况:配餐
邮编:518100
学校类别: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上级主管部门:宝安区教育局
监督电话:0755-28233380
联系电话:0755-28233380
振华学校创办于1996年9月,是经宝安区教育局批准的一所九年一贯制市一级民办学校。校园布局合理、环境优雅、设施设备完善。自创办以来,学校本着收费大众化、配置标准化、管理规范化来规划建设校园,投入了大量资金用于改善办学条件、完善办学设施。学校现有多媒体电教室等功能用房齐全;每间教室和功能室都装备了多媒体一体机教学平台;学校活动场地宽阔,建造有200M塑胶环形跑道运动场,设备设施基本满足教育教学活动的需求。
学校现有教学班39个,在校学生1700多人,教职工112人,生源稳定,师资雄厚。 办学以来,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为办学指导思想,坚定不移地走内涵式发展的道路,注重师资队伍建设,规范内部管理,狠抓课程改革,推进素质教育。
学校曾获新安街道教育教学“先进单位”、宝安区“初中教学管理先进单位”、宝安区“初中教学质量进步奖”、宝安区民办学校“综合管理质量奖”、“宝安区民办教育质量奖”,“宝安区民办教育进步奖”等荣誉。
二十五年的风雨历程,二十五年的春华秋实。在各级领导的关怀和社会各界的鼎力支持下,求真务实的振华人始终坚持诚信办学,服务社会,并呈现出良好的校风、学风。使学校得以健康发展,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办学成果日益明显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学杂费包含书杂费
●收费依据:
学杂费包含书杂费
一、资助申请条件:1、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二、资助申请流程:持相关证件向学校提出申请。
三、资助申请材料: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提供);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3、监护人(家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4、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④特困供养的材料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⑥特困职工证;⑦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诊断相关材料;⑧困境儿童相关材料;⑨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
四、资助联系方式:0755-28233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