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区:龙华区
学校性质:公办
餐食情况:配餐
邮编:518109
学校类别: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上级主管部门:龙华区教育局
监督电话:0755-23066083
联系电话:0755-23066083
深圳市龙华区振能学校,是龙华区教育局下属公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创办于1914年,是深圳最早的现代学堂之一。
学校秉承百年“振于无境,能而有为”校训,践行“教育即成长”的办学思想,致力于为每一位师生员工的成长成才服务,让每一个人的潜能得到挖掘和发挥。
学校先后获得全国基础教育科研试验基地、广东省一级学校、广东省艺术特色学校、广东省绿色学校、深圳市书香校园、深圳市群众体育先进单位、深圳市体育传统特色项目(跆拳道)学校、深圳市体工大队田径训练基地校、深圳市办学质量效益奖、清华大学积极教育实践基地等荣誉称号。
学校现有71个教学班,在校学生3405人;教职工255人。总占地面积3.2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36万平方米。
学校研究与实践“教育即成长”办学思想,深入推进“二三四”型九年贯通育人模式,构建了适合学生全面发展的课程体系,不断得到高质量发展。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1.资助申请条件: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2)具有深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2.资助申请流程:学生申请、班主任签字 、学校资助领导小组评审、校长签字后,名单录入全国资助系统,全国学生资助系统完成二次审核,校内公示,主管局审批,报备财政部门 ,财政部门拨款,由学校发给学生家长。
3.资助申请材料:(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提供);(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3)监护人(家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4)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④特困供养的材料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⑥特困职工证;⑦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诊断相关材料;⑧困境儿童相关材料;⑨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交其中一种。
4.资助联系方式:0755-23066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