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坪山区中山小学

基本情况

所在区:坪山区

学校性质:公办

餐食情况:其他

邮编:518118

学校类别:小学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上级主管部门:坪山区教育局

监督电话:0755-28344505

联系电话:0755-66828089

  深圳市坪山区中山小学位于中山大道与锦龙大道旁,依山傍水(马峦山、大山陂水库),环境秀美,交通便捷,是市区进入坪山的门户学校,是坪山区成立后建设的第一个现代化公办小学。学校目前占地面积2009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8966平方米。中山小学由习性教育创立者,深圳市十佳优秀校长、坪山区首批高层次人才曾宇宁带领一批优秀教师筹办。在师资队伍配置方面,既有管理经验丰富、业务水平突出的骨干教师,又有朝气蓬勃、充满干劲的青年教师。学校坚持以学生为本,秉承“习惯引领发展,性格影响未来”的办学理念,用高雅文化引领学生健康快乐成长,大力打造以习性教育为导向的和谐高雅校园。中山小学遵循先进性、示范性、引领性的原则,高标准打造以习性教育文化为学校品牌的高水平、现代化、示范性公办小学。我校构建了习性教育“六习”课程体系,涵盖国家、拓展、个性三类课程,指向培养学生的核心素养。“习志”课程以培养学生树立远大志向、克服困难和坚守志向的品质为价值目标,作为“六习”中最具基础性的底色课程,全面贯穿渗透于基础课程的所有学科当中。实施研学、游学等拓展课程,赤子之心等个性课程,引导学生立下志向、磨砺意志并持之以恒。“习体”课程以培养学生的身心健康、自立自强、外美内秀为价值目标,以体育课、安全课、心理课为基础课程,以跳绳、整理节等为拓展课程,以旋影国球、灌篮高手等为个性课程,培养学生成为健康、坚强、奉献的人。“习礼”课程包括礼制、礼仪和礼度三要素。“习礼”课程以培养学生的礼节素养为价值取向,以道德与法治、综合实践为基础课程,以习性养成课程、入学升旗等各类仪式课程为拓展课程,以礼仪主持等为个性课程,教育学生掌握基本礼仪规范,养成得体的言谈举止与谦逊的礼让精神。“习文”课程以涵养学生的文化底蕴为价值取向,引导学生说一口好话,练一手好字,写一笔好文。学校在语文、英语国家课程实施基础上,进一步落实诵读课程(经典诵读、读书节)、书法课程(天地格)等拓展课程,并开展兰馨吟诵、墨缘堂等个性课程。“习艺”课程包含技艺、审美、想象三要素,通过音乐、美术等基础课程,口风琴、艺术节等拓展课程,以及梨园春苗、燕语莺声等个性课程,使学生达成掌握艺术技能和特长、学会欣赏和审美、自由想象与创作的目标。“习慧”课程包含静思、质疑、创新三要素,主要通过数学、科学、信息技术等基础课程,跨学科融合课程为拓展课程,以及3D打印等个性课程,使学生达成静心思考、学会质疑、合作探究、谋求创新的目标。

  我校办学仅六年多,已取得瞩目成果。截至目前,我们召开了3次国内专题研讨会、20次受邀参加全国研讨会并作主题演讲;开发校本课程68门,正式出版《习性教育理论与探索实践》《习性教育》《习性课堂模式教学案例》三本著作,发表论文(含核心期刊)93篇。办学以来师生参加各级各类大赛获奖1600多项,其中《小学习性教育校本探索与实践》获得广东省教育教学成果奖(基础教育)一等奖,《小学天地格写字综合性学习课程的研发与实践》获广东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习性教育课程方案》获广东省中小学特色课程建设方案一等奖,《习性》校本教材获广东省特色教材三等奖;习性教育课程被遴选为深圳市好课程,并获得深圳市第三届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三等奖。中央电视台、《中国教育报》等17个媒体进行了深入报道,中国知网收录习性教材7本;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原司长王文湛、中国教育学会常务副会长刘堂江等认为习性教育值得推广。目前,习性教育课程在全国110多所习性教育共同体学校推广实施。

收费情况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资助申请项目

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资助申请条件

1.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

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资助申请流程

1.资助工作开始时,家长到校填写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学校初审后,将材料上报区教育局审核;

3.教育局下拨资金至学校账户,学校再走银行拨付到学生或监护人账户。

资助所需材料

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提供);

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

3.监护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

4.(1)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2)学生本人的残疾证;(3)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4)特困供养的材料;(5)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6)特困职工证;(7)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诊断相关材料;(8)困境儿童相关材料;(9)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

资助表格下载

暂无表格

资助联系方式

参见学校联系电话。

评优奖励办法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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