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工作原则
本次临聘教师公开招聘将严格执行《深圳市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用的方式选拔聘用临聘教师。
二、招聘职位基本条件
1、本次公开招聘的临聘教师应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服从工作安排,无刑事犯罪记录,品行端正。
(2) 具有胜任招聘职位所需的工作能力和经验,身体健康;
(3)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4)全日制师范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学士以上学位(含学士) ;有教学经验者优先;
(5)所学专业与招聘学科相对应;
(6) 男性年龄不超过45周岁,女性不超过40周岁(业绩特别突出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2、聘用未满(截止至招聘公告发布之日)的我区公民办学校教师(含公办学校临聘教师和民办学校教师)不在招聘之列。
3、同等条件下深圳户籍人员优先。
三、招聘职位和数量
招聘职位 |
招聘数量 |
其他相关要求 |
初中数学 |
2 |
证件齐全 |
初中英语 |
2 |
证件齐全 |
初中地理 |
1 |
证件齐全 |
初中生物 |
1 |
证件齐全 |
四、应聘办法
1、有意者请在2013年8月18日前交(寄)以下材料至学校:
(1)亲笔书写的自荐信(个人学习、工作经历、近年工作业绩以及家庭情况等);
(2)有关材料复印件(教师资格证、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学历学位验证证明、职称证、个人业绩材料);
(3)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2、学校将会对所提交材料进行初审,并对初审合格者发出笔试及面试的通知(应聘材料恕不退还)。
3、笔试及面试时间为:2013年8月20日(星期二)
4、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合成总成绩,根据拟聘职位数量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
招聘考试结束后,学校将考试成绩及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区教育局及区人事局审核,经批准后,由学校按照《龙岗区人力资源局 龙岗区教育局关于印发<龙岗区临聘教师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深龙人通〔2013〕72号)的相关规定与临聘教师办理聘用手续。
上一个职位:招聘小学语文、数学、体育教师
下一个职位:招聘小学、初中各科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