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着全班男女同学的面,老师强行脱掉学生裤子。这是一种无情的惩罚,但更是一种让人无地自容的羞辱。可以说,这种惩戒比抽教鞭更“恶毒”。抽教鞭伤的是肉体,一时之痛;脱裤子却深深地撕裂着学生的人格和尊严,让其长久地生活在自卑和羞辱的阴影之下,也使应试教育变得更为可怕起来。
长县秀延小学一名六年级男生因未完成作业,被女教师强行抱上课桌,当着全班同学的面被脱掉裤子。昨日,该县宣传部门通报称,当事女教师郭某已被教育部门停薪停职。(12月4日《西安晚报》)
十几岁的学生,身心正处于成长发育阶段,已经有了强烈的自尊意识,对自己的隐私部位也有了基本的保护意识。教师简单粗暴地当众强脱裤子,让其下身一丝不挂地赤裸于同学面前,无论教师的出发点怎样,都严重地侮辱了学生的人格,应当受到谴责和诟病。教育,应该远离暴力和羞辱。
学生未按时完成作业,肯定有其原因,或好玩或不会做或作业量大等。对此,教师首先应该做的是查清事情原委,然后对“症”施治、因“材”施教,要让学生在教师情真意切的教育中、在人性化的沟通中受到感动、激励和启发,这才是完整意义上的教育。脱裤虽解了教师一时之气,然由此带给学生心灵上的伤害,却是永远无法愈合的沟缝。
另外,教师的极端行为,也暴露出了其师德和师爱的缺失。罗曼·罗兰说过:爱是生命的火焰,没有它,一切就变成黑夜。对教师来说,全部的教学过程,其实就是一种爱的付出、熏陶和孕育的过程。这种爱,既有母爱的慈祥,也有父爱的严厉,而绝非冷酷的惩罚。著名教育名著《爱的教育》一书也这样说道:教育之没有情感,没有爱,就如同池塘里没有水。没有水,就不称其为池塘;没有爱,也就没有教育。冷漠无情的脱裤子,羞辱的是学生,其实何尝不是教师本人?
羞辱,教育不出人格完整的学生;羞辱,也非真正意义上的教育。相反,无端的羞辱,只能戕害学生的心灵,损害教育的形象。因而,我们该对“羞辱式教育”坚决地说“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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