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西风东渐,国内高校纷纷开设令人刮目相看的另类课程。厦门大学开设高尔夫、舞龙舞狮、爬树等选修课程,浙江林学院开设包括野外生存、礼宾礼仪、交谊舞、中国酒文化、垂钓课、搏击课等“满汉全席”选修课,三国杀攻略教程也进入了广东河源职业技术学校的选修课堂……诸如此类,眼花缭乱,于是争论迭起,褒贬不一。
需要指出的是,并非另类之中才有创新。常规之中加以创新,更为困难,也更为重要。它既包括单个常规课程、也包括各个专业及其整个课程体系的创新。不然,难免本末倒置,不得要领。例如,在另类课程的热潮中,厦门大学算是其中的先锋之一了。2006年,厦大领导曾设想由体育部开设高尔夫球课,其中管理、法学、经济、软件学院的学生需必修,作为精英教育的重要举措。当然后来由于条件所限,改为选修了。作为一门另类课程,高尔夫选修课程的创新,真的可以担负精英教育的重任吗?“五十万元培养一个高尔夫球手”却不需要学生承担费用,符合公平和效率的双重原则吗?已有的课程和体系,难道就不需要创新了吗?
任何一门课程、若干门课程、或者整个课程体系的创新,都是一个复杂的专业决策的过程,需要基于证据、科学决策。必须看到,在林林总总的另类课程之中,的确不乏创新之作,康奈尔大学户外体育部率先给学生提供爬树课,试图教会学生如何安全地爬上任何树种,并在上面自由移动,甚至在树木之间灵活穿梭。乍看之下,匪夷所思;细心品味,别出心裁。爬树不但具备强身健体的功能,而且,对于长期从事野外考察的地质学、人类学等专业的学生而言,还是生死攸关的基本能力啊!当然,有些另类课程,可能需要改造甚至摒弃。建筑与风水的选修课程,视野过分狭隘,若能加以改造,从人居环境与建筑设计的视角加以重新设计,就不一样了。
在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建立于1817年,是美国最古老的法学院。耶鲁大学法学院建立于19世纪20年代,其后长达百年时间,不但不能跻身最佳行列,而且曾经徘徊在停业的边缘。20世纪30年代之后,耶鲁法学院在哈佛模式之外寻找适合自己的道路,突破了法学教育重视私法、以培养职业律师为目标的课程体系,构建了以公法与法律理论研究为最重要特色的新体系。上世纪60年代开始,又不惜巨资推行不高于17人的小班化教学。在教学上,重视学生自主学习,学生阅读大量案例、论著,一周的课前阅读量相当于北京大学一个学期。推行案例教学、班级讨论,也注意讲座教学。正是在上述种种“非另类”的创新之下,耶鲁大学法学院把握了社会发展的趋势和需要,找到了自己的特色和生长点,迅速崛起,超越哈佛,从1987年起成为全美最佳法学院,延续至今。
耶鲁大学法学院的成功经验表明,“非另类”的创新更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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