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政回顾:指标生名额增至70% 择校生不享受名额
《办法》规定,2013年开始,将市一中、斗门一中、市二中、市实验中学、北师大(珠海)附中五所国家级示范性高中,其不低于70%(含70%)的招生计划均衡分配到全市各初级中学。《办法》规定,学生有四种情形之一的,将可参与指标生分配:符合我市关于本市户籍学生的招生规定,服从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初一至初三在同一公办学校就读的本市户籍学生;台胞子女、华侨子女、持标印有“人才引进”字样《广东省居住证》人员子女及符合我市关于政策性照顾生的有关规定,服从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初一至初三在同一公办学校就读的本市户籍学生;符合我市关于民办学校招生的有关规定,在民办学校就读的本市户籍学生;符合《珠海市普通小学生转学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初三年级第一学期前转入中考报名所在学校就读的本市户籍学生。
新政新规
《珠海市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收指标生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最为引人关注的即是,首次规定初中择校生不得占用示范性高中指标生名额。其中规定了八种情形的本市户籍初中生毕业生,将不得参与指标生名额分配:1、跨学区入读公办初中学校的;2、初一入学时跨学区入读公办初中,后转入房产或户口所属学区学校就读的;3、初一入学时跨学区入读公办初中,后在就读学校学区购买住房并迁入户口的;4、服从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已在本市公办初中学校就读,后转入入学当年4月1日前已拥有的另一房产所在学区学校就读的;5、未在初三年级第一学期前转入中考报名学校就读,或未取得珠海学籍的;6、跨学区转入公办学校就读的;7、在市外初中学校就读的;8、其他不符合参与指标生分配的情况。一言以蔽之,凡是择校身份确定,将意味着无法扭转或改变。
教育局:择校人数大大减少 多途径促进教育均衡化
“新政实施以后,我市的择校人数大幅减少。”市教育局基教科负责人表示。《办法》中规定指标生的名额占到招生人数的70%,即三分之二的名额基本都是按学校人数分配的,按成绩争取的只有三分之一。对于择校生来说,不能参加指标生的竞争,只能争取这三分之一的正取名额太难了。
该负责人表示,自2012年秋季实施新政以来,效果很好,择校人数大幅减少,学籍管理更加良好有序,家长也能理解政策的目的,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老师声音: 择校生的心理健康 更值得关注
“你知道吗?在我市一所重点高中流传着这样一个故事。”读初一的小萌说,他去到中学之后听说了一件事,某一年的高考中,我市一所重点高中的一个班45人中有44人上了重点,还有一个人却只读了大专。为什么有这么大的差距呢?因为那个学生是择校生。故事真假无从考证,但是小萌的神情很让人动容,“还好我不是择校生。”
我市一所重点中学的老师王成说,历年来的择校生水平都参差不齐,一种是成绩中等偏上,很用功学习的;一种是成绩很差,没有养成学习习惯的,入学之后的表现呈两极分化,“好的更好,差的愈差。”王成说,对于成绩偏差的孩子来说,择校并不利于成长,“青春期的孩子都很敏感,如果成绩和班上同学差异太大,会产生自卑心理,有些甚至会厌学。”王成表示,对于孩子来说,健康的心态和良好的品格是最重要的,如果长期受到压抑,并不利于成长,他也呼吁,家长在为孩子谋划未来的时候,多听听孩子自己的想法。
家长声音: 择校有风险 决定需谨慎
和罗女士一样曾处在焦虑纠结中的家长不在少数。记者采访时发现,超过一半的小学毕业生家长在小升初时动过择校的念头,理由只有一个:在名校就读,成绩应该更好,将来正取国家级示范高中的机会更大。但是新政出台后,不少家长开始仔细盘算,择校,到底合不合算。
家住在拱北的蒋先生告诉记者,在孩子读五年级的时候他就开始着手找人办择校,但是新政实施后,他分析到,如果择校香洲,虽然学校的教学质量可能会强,但孩子的竞争对手更多,压力更大,而且只能竞争全市三分之一的名额,“太难了!择校有风险,决定需谨慎。”蒋先生最终放弃了让孩子择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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