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精神和广东省《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若干措施》等文件要求,有效减轻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以下简称“双减”),切实提升学校育人水平,实现精准减负、高效提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深入推进课堂教学、作业管理、学业评价、课后服务的整体性改革,健全校内校外协同育人机制,构建教育良好生态,高水平实现“双减”工作目标,推动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力争三年内,深入推进“五育并举”和学科教学改革,建立与新课标、新型教学方式相适应的作业设计与管理机制、学业评价机制、课后服务机制,形成具有深圳特色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负提质整体性改革机制,“双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明显提升。具体工作目标为:
1.学校课堂教学更加规范,教学质量明显提升,超前教学行为基本消除。
2.作业设计更加科学,作业管理更加合理,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基本消除。
3.考试命题更加适度,学业评价更加多元,家长焦虑情绪基本消除。
4.课后服务更好满足学生发展需要,家长负担显著减轻,校外学科培训负担基本消除。
二、工作任务
(一)做好课堂教学减负提质
1.提高课堂教学效率。研制出台《深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科课堂教学基本要求》,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确保学生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业质量标准。研制出台《深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程开发与实施指导意见》《深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程建设评价指导意见》,立足“五育并举”,指导学校不断优化课程体系,提升国家课程的实施效率和水平。优化教研体系和校本教研体系,深入推进示范课展示和研讨活动,加强学校备课组建设,规范课堂教学,消除各类超标超前教学行为。
2.优化课堂教学方式。落实教育部“基于教学改革,融合信息技术的新型教与学模式”实验区工作任务,构建学科教学改革评价体系。设立一批减负提质教学改革实验学校,深入推进大单元教学、情境教学、研究性学习、项目式学习等新型教与学方式变革;加强学科课程整合与跨学科教学;探索融合信息技术的学科教学变革,建设差异化教学和个别化指导体系;构建基于大数据的学情精准分析与诊断系统,改进教学质量。强化教研员的学科教学改革成果培育职责,打造一批学科教学改革典型案例。
3.提高教师教学能力。实施校长课程领导力提升专项行动计划,遴选一批“双减”背景下学校治理优秀典型案例,开展校长课程领导力提升专项行动。出台《关于加强深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科教研组建设的指导意见》,规范学校学科教研组,探索“同伴小组指导”校本教研新方式,每年评选100个市级减负提质示范教研组,推动学校加强学科教研组建设,提升各学校校本教研水平。以课堂教学质量高、学生作业负担轻、学生学业质量优为导向,加强“双减”背景下教师教学能力专题培训。
(二)加强作业管理减负提质
4.强化作业设计质量管理。制定《深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作业设计指南》,完善《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作业设计指引(试行)》。健全作业设计质量校本管理。指导做好随堂作业设计,让学生在课堂上完成作业并由教师随堂指导。探索利用信息技术加强对作业完成情况的分析诊断,探索建立教师网上作业辅导与答疑机制。
5.建立作业设计研修制度。实施教师作业设计能力提升研修工程,强化对教师在作业设计理念、设计方式与作业评价等方面培训。市、区学科教研员切实履行好作业设计研究与指导职责,定期开展优秀作业设计交流与研讨活动。将作业设计纳入教师业务培训与教学技能比赛,每年评选一批优秀书面作业和非书面作业典型案例,全面提升教师作业设计水平。
6.加强作业减负家校共管。健全家校教育体系,引导家校协同推进学生作业、睡眠、手机、体质、读物、考试等“六项管理”,共同实施以“三减三增”(“减作业、增睡眠,减培训、增运动,减刷题、增实践”)为重点的减负行动。学生在学校完成作业后,家长不应该增加学生课外作业或要求学生参加校外学科类培训。共同引导学生从事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开展体育锻炼、阅读、文艺活动、社会实践等,引导学生合理适时使用电子产品,保护视力健康,防止沉迷网络。
(三)推进教育评价减负提质
7.强化落实考试管理措施。贯彻国家和广东省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相关要求,落实国家《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统筹处理好考试、作业、日常评价、质量监测等方面关系,严格落实学校期中期末考试等级评价制度,彻底改变“唯分数论”的应试教育导向,切实降低学生考试压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8.深化学业水平考试命题改革。加强“双减”背景下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命题的研究,构建与新课标、作业改革相适应的考试命题体系。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命题能力研修提升,定期举办教师命题评选比赛。建立区、校期末考试试题考核评估及反馈机制。坚决杜绝各类考试命题中超标行为,引导学校、教师教学回归课标,减少“机械刷题”,切实减轻学生作业负担。
9.建立义务教育教学质量检测机制。研制出台《深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科教学质量检测指导意见》,定期举办深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三至九年级教学质量检测活动,加强对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的分析与应用,建立各区义务教育教学质量检测机制。创新教学质量检测的内容与方式,采取分年级分学科抽样方式进行质量检测,随机抽取的学生不超过30%;在小学五、六年级或初中起始年级组织质量检测,每学年每个年级只能组织一次。小学质量检测结果作为评价小学阶段教育质量的重要依据,同时作为开展初中阶段教育质量增值性、发展性评价的重要基础。
(四)优化课后服务减负提质
10.强化校内课后服务保障。按每生每年1000元标准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建立资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鼓励本校教师积极参与并取得合理报酬。通过市政府“一网统管”平台汇聚各区课后服务管理数据,支撑以数据为基础的管理决策。
11.提升课后服务质量。各学校在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的基础上,结合各自办学特色、学生学习和成长需求,积极开发设置多种课后服务项目,建设特色课程资源库,至少培育一门优秀拓展性课程和特色课程。丰富课后服务内容,组织丰富多彩的科技、文艺、体育、劳动、阅读等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切实增强课后服务的吸引力和有效性,努力满足学生的多样化需求。
12.减轻教师课后服务负担。加强学校与周边各类场馆、基地开展公益性、非营利性课后服务合作。统筹发挥共青团、妇联、工会、社区等在课后服务、假期托管服务中的作用。建立课后服务专业人员准入标准,由学校聘请专业人员作为课后服务教师。每年遴选一批课后服务示范校,重视树立维护教师合法权益、保护教师工作热情、不以过度增加教师负担为代价开展课后服务的典型学校,切实减轻教师课后服务负担。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全市统一部署
加强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负提质工作的顶层设计和统一部署。全市设立一批“减负提质示范校”及“减负提质示范教研组”,评选一批“减负提质标兵教师”,为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提供先行示范的经验样本。加强市、区、校联动,确保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负提质工作统一行动,取得实效。
(二)完善考试评价管理
重视“教学-作业-考试”育人一致性,切实加强对考试频次的管理,降低考试压力、改进评价方式,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任何方式公布学生成绩和排名,考试成绩呈现实行等级制,坚决克服唯分数倾向,严禁考题超标等行为。
(三)严格实行检查通报
教育行政部门通过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减负提质工作开展不定期检查,并将减负提质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范围,严查随意增减课时、改变难度、调整进度以及提前结课备考、超标教学等行为。严格控制各类与教育无关的检查、活动,严禁学校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上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评优、推优及竞赛活动,严禁学校将升学情况与考核、绩效和奖励挂钩,对典型问题直接曝光并严肃问责。
(四)强化正面宣传引导
积极创新手段与方法,全面宣传减负提质工作,大力宣传课堂教学质量高、学生作业负担轻、学生学业质量优的先进典型,引导教师、家长全面树立科学教育质量观和人才培养观。在新闻媒体开设减负提质专栏,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对减负增效、家校共育等正面经验积极宣传,努力破除“抢跑现象”“剧场效应”等功利行为。
附件:深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十条要求
深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十条要求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双减”工作要求,规范学校课堂教学、作业管理、考试评价、课后服务行为,更好地实现减负提质目标,现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提出十条要求:
第一条 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按照课程标准要求实施“零起点”教学,通过提高教学效率,向课堂要质量,确保学生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业质量标准。
第二条 立足立德树人,坚持“五育并举”,不断优化学校课程体系,着力提升国家课程的实施效率和水平,开发并实施好彰显学校特色的校本课程。
第三条 重视研究开展大单元主题教学、情境教学,引导学生开展研究型、项目化、合作式学习,融合运用传统与现代技术手段提升课堂教学效果。
第四条 优化校本教研体系,规范和加强学科组、备课组建设,探索“课堂学习研究”共同体、“同伴小组指导”等校本教研新方式,提升教师新课程新教材实施能力。
第五条 加强作业设计校本管理,基于校情学情用好《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作业设计指引(试行)》,重视设计好随堂作业,让学生在课堂上完成作业并由教师随堂指导。
第六条 建立健全作业设计研修制度,组织实施教师作业设计能力培训,开展优秀作业设计交流与研讨活动,提升教师作业设计水平。
第七条 根据本校实际充分运用好各类场馆、基地和机构资源,结合办学特色和学生需求,开发或引进优质课后服务项目,积极探索开展非营利性课后服务合作,持续丰富课后服务资源,努力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同时切实减轻教师课后服务的负担。
第八条 多渠道加强家长教育,引导家长协同推进“六项管理”,落实以“三减三增”为重点的减负行为,减少家长依赖培训机构提升学生成绩的行为。
第九条 重视和加强“教学-作业-评价”的一致性,小学3-6年级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初中根据不同学科实际适当安排一次期中和期末考试,注重加强对考试结果的整体分析,对教学质量作出科学判断。
第十条 严禁给教师下达升学指标或片面以升学率评价教师教学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