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考考生考试成绩以省教育考试院统一打印的成绩单为准。在获得高考成绩后,考生如对本人高考某科成绩有疑问,可于6月28日17:00前携带准考证到所在中学(报名站)提出复查分数的书面申请。各学校(报名站)于28日17:30前将《考生申请复查普通高考各科目成绩登记表》上报至市招考办。
附件1:《考生申请复查普通高考各科目成绩登记表》(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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