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家长:
2011年宝安区初一新生入学资料已审核完毕,结果已返回。有部分学生审核结果为“不合格”或“未审核”,现就复核工作通知及说明如下:
一、自行上网查询结果
家长请及时登录报名系统(http://bajjk.sz.edu.cn/)在家长通道—初一报名处,用学生身份证号码及密码登陆,在“录取结果”处查询学生入学资质审核结果。如果全部项目为“合格”,两免资质处为“合格”,则具备录取资格;只要其中有一项为“不合格”或“未审核”,则不具备录取资格。
如果有一项或几项审核结果为“不合格”,而你又认为该证件是真,符合要求,对审核结果有意见,要求复核,则按照如下第二点的处理办法,准备齐各类证件在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复核。如原本是虚假证件或不符合入学条件的证件(如停止缴费的社保卡、过期的工商执照、非住宅类或过期的租赁合同等),现又继续提供假证件或不符合条件的证件复核,则会予以登记,并取消以后在宝安区继续申请公办学位的资格,取消以后在宝安区任何学校申请“两免”资格。并将虚假证件送交公安部门,追查造假责任。逾期不复核视作放弃复核。
二、复核方式
1.户籍信息审核不合格,要求复核:
(1)深圳户籍身份证审核不合格,要求复核:家长携带学生的户口本、身份证、学生的出生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复核。审原件,交复印件。
(2)非深圳户籍居住证审核不合格,要求复核:家长携带学生的户口本、居住证、学生的出生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复核。审原件,交复印件。
2.房产证审核不合格,要求复核:家长先到国土部门打印盖有公章的产权清单,于指定时间携带产权清单、房产证原件或购房合同原件、孩子的出生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复核。审原件,交复印件。如产权人是学生的爷爷或奶奶或外公或外婆的,户口本不能证明关系的还须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3.租赁合同审核不合格,要求复核:家长先到租赁部门打印盖有公章的租赁信息清单,于指定时间携带租赁信息清单、租赁合同原件、孩子的出生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复核。审原件,交复印件。
注:租赁合同用途必须是住宅或商住两用,不能是商铺、厂房、仓库、办公等。租赁合同要在有效期内。
4.其他类住房审核不合格,要求复核:按照招生指引中其他类住房的要求提供各类证明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复核。
5.社保审核不合格,要求复核:家长先到社保部门打印盖有公章的社保缴费清单(清单上缴费日期要截止到2011年5月),于指定时间携带社保缴费清单、社保卡原件、孩子的出生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复核。审原件,交复印件。
注:有些学生的父母亲是深户,当时以深户的名义代替社保申报。如果有父或母亲的深户审核不合格,则要求家长携带家长深户一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孩子的出生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复核。审原件,交复印件。
6.工商审核不合格,要求复核:家长先行到工商部门打印盖有公章的的工商信息单携带工商信息单、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孩子的出生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复核。审原件,交复印件。(工商查询网站http://www.szaic.gov.cn/)
7.计生审核不合格,要求复核:家长携带宝安区各街道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孩子的出生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复核。街道收齐要求复核的计生证原件,即时送至街道计生部门由其辨别真伪。
注:有部分非深圳户籍学生其母亲属于深圳户籍,提供了《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也接受复核。
三、复核时间和地点
1.申请城区公办初中的
(1)直属公办小学毕业生(包括宝安外国语学校):
6月28日(周二)上午9:00—12:00在宝民小学复核。
(2)其余小学毕业生:
6月28日(周二)下午2:00—6:00在宝民小学复核。
2.申请清华实验学校(公办部)的
6月28日在清华实验学校复核
3.申请街道公办初中的
复核时间和地点由街道教育办具体安排,但务必在6
月28日前完成。家长可向各街道教育办咨询。
注:复核统一以初中管辖权限为安排,即凡申请城区公办初中要求复核的,都须在6月28日到宝民小学复核;申请街道公办初中的,按照街道教育办要求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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