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安排
1.网上申请:2013年4月初
2.材料初审(到拟申请学校):2013年4月下旬
二、招生对象
1、深圳市户籍儿童:年满六周岁(2007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
2、非深圳户籍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年满六周岁(2007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
(2)符合市政府“1+5”文件规定,父母在深连续居住1年以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经有关部门审核合格。
(父母一方居住满1年,即居住证签发日期在2012年8月31日及此日之前)
三、“网上申请学位”基本流程
1.登录光明新区教育科(网址http://gmjjk.sz.edu.cn/)—在左下角“家长服务通道”处点击 “小一报名”—阅读报名指引后按要求逐项填写资料—点击“保存”,报名成功,同时打印学位申请表。
2.若家长没有条件在家上网进行学位申请,可在该生原就读学校的帮助下完成申请工作。学校在学位申请期间须开放电脑,并安排专人负责学位申请工作。
四、学位申请需提供的有效证件资料
按户籍类型提供材料,所有材料须验原件,交A4复印件(暂户籍学生计划生育证明要求交原件),并按顺序装订
1.深圳户籍学生
(1)光明新区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学生家长在网上录入信息,确认无误后即可打印,签名);
(2)儿童出生证、全家户口本
(3)住房证明: ①购买商品房:儿童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有效《房产证》或购房合同;②租房:由现居住地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提供的有效《租赁证(住宅)》,承租人必须是儿童的监护人(房屋租赁证明必须为有效期内,期间必须跨2013年4月1日—2013年9月30日);③其他类合法住房证明(祖屋、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需附上有效证明及交款收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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