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光明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如何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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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

  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严格执行与公办学校同标准,同步招生,不得招收不符合我市就读条件的学生入学;办学层次同时包括小学和初中的民办学校,可以首先通过直升方式招收本校自愿报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学位任务的民办学校,报名及录取方法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另行确定。

我区的做法:

(1)网上预报名。5月下旬,公民办学校同步开展网上报名工作,同一标准、同一时间、同一系统。

(2)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第一志愿填报民办学校的,按照积分办法所述学位类型和积分由高到低顺序录取。申请初中一年级学位第一志愿填报民办学校的,首先录取本校直升的学生(本校六年级毕业且第一志愿填报本校),本校直升的学生未超过招生计划时全部录取,本校直升的学生超过招生计划时按照积分办法所述学位类型和积分由高到低顺序录取;本校直升的学生录取完成后仍有空余学位的,再录取其他第一志愿申请本校的学生,按照积分办法所述学位类型和积分由高到低顺序录取。

(3)公办学校第一志愿录取完成后,仍有学校有空余学位的,将面向全区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征集志愿,进行第二次录取;仍未被录取的,区教育局按家长所报民办学校志愿(第二、三志愿)按照积分录取规则进行录取。被民办学校录取,按时报到注册的,可以到就读的民办学校申请学位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