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
我校所辖学区范围(布心小学、东晓小学、大望小学、梧桐小学)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父母和本人均具有深圳市户籍(含蓝印)户口或符合入学条件的暂住户口学生(即父母双方在深工作满一年以上,并能提供合法就业或经营证明;父母和子女均办理了暂住证;在本学区范围内有固定住所并能提供合法的购房或租房证明;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并按规定办理了计划生育证明),以及享受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子女。
二、招生办法
1、严格按区教育局划分的招生地段进行招生。
2、严格执行市教育局有关文件要求,七年级按照不超过50人的标准班额招生,不超额招生。
3、以区教育局下发的招生计划为基准,在完成上级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如果还有富余学位,才考虑招生本地段的插班学生。
三、户籍、住址类别
需在我校七年级就读的学生,户籍类别指学生本人的户籍类别,住址类别以其父母在本学区的住址为准,具体区分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处理(如:不完全符合A类条件的则划为B类)。
A类:本学区户籍、购房户
B类:享受深圳户籍待遇的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
C类:深圳户籍(含蓝印户口)、购房户(本学区范围)。
D类:深圳户籍(含蓝印户口)、住集体宿舍(本学区范围)
E类:深圳户籍(含蓝印户口)、租房户(本学区范围)
G类:深圳户籍在本学区范围内寄住店铺、亲威家
H类:享受暂住户籍待遇的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
I类:非深圳户籍、本学区范围内的购房户
J类:非深圳户籍、本学区范围内的租房户
四、录取办法
按户籍、住址类别顺序录取。若上级下达的招生计划超出我校班额限制,还需结合择优录取原则进行招生。
(材料不齐全的不予报名)
五、必须提交的有效证件、证明等材料
1、属我校七年级招生对象的深圳常住户口(含蓝印户口)学生须提交如下基本证件和材料。
(1)户口薄(或蓝印户口薄)
(2)独生子女证
(3)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计生科出具的《罗湖区计划生育证明》。
(4)住房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租房合同)
2、属我校七年级招生对象的暂住户口学生应提交如下基本证件和材料:
(1)父母及子女暂住证(一年以上)
(2)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计生科开具的《罗湖区暂住人员计划生育证明》
(3)住址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租房合同)
(4)父母在深合法就业或经营证明材料
3、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除应按以上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4、如上述资料仍不能证明户籍、住址类别,报名时还应提供上述资料之外的有效证明(如水费、电费、电话单据等)。
六、注意事项
1、新生报名时所交证件必须真实齐全,还须提供资料原件和复印件(用A4纸),凡提供虚假资料者,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其学位。
2、学生父母必须有本学区范围内的居住地址,出示的房产证、购房合同等必须是学生父母的;在银行按揭贷款的需提供银行按揭证明或缴款发票,验原件,交复印件。
3、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一经查实,学校不予录取就读或不保证就近入学。
(1)提供虚假证件、证明的。
(2)不按学校规定时间报名的。
(3)名单已公示而不按时到校注册者。
(4)擅自选择学校或在几间学校重复申请学位的。
(5)报名开始后购、租房或迁户口的。
4、学校在学生报名时收取《罗湖区暂住人员计划生育证明》原件。
5、台湾户籍学生需提供市政府对台办公室出具的资料审查证明;港澳户籍的提供港澳身份证等证件。
6、外籍学生凭本人护照及入签证、外国人民留许可证和住房证明。
7、属于深圳户籍低保家庭的学生,在报名时须出示《广东省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临时救济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学校验证后,可免收杂费。
8、若招收插班生,参照以上相关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