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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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基本信息
学校性质:私营
联系电话:0755-25427751
学校地址:罗湖区沿河北路东湖公园
邮箱地址:master_161m@luohuedu.net
收费标准
  深圳市中类中小学“一费制”收费标准表 元/每生每学期 类别 项目 标准 备注 一般学校 区一级学校 市一级学校 省一级学校 国家一级学校 小学 普通生 书杂费 291(含杂费、课本教材费和练习本费) 320 335 364 - 表列国家、省、市、区一级的学校“一费制”标准已按省规定分别上浮了30%、25%、15%、10%。 走读生 书杂费 991(含杂费、课本教材费、练习本费和借读费) 1090 1140 1239 - 初中 普通生 书杂费 417(含杂费、课本教材费和练习本费) 459 480 521 - 走读生 书杂费 1317(含杂费、课本教材费、练习本费和借读费) 1449 1515 1646 - 普通 高中 普通生 书杂费 905(含杂费、课本教材费和练习本费) 996 1041 1131 - 走读生 书杂费 2405(含杂费、课本教材费、练习本费和借读费) 2646 2766 3006 - 职业 高中 普通生书杂费 一般专业 1087(含学杂费、课本教材费、练习本费和实习实验费) 1196 1250 1359 1413 高消费专业 1227(含学杂费、课本教材费、练习本费和实习实验费) 1350 1411 1534 1595 走读生书杂费 一般专业 2587(含学杂费、课本教材费、练习本费、实习实验费、借读费) 2846 2975 3234 3363 高消费专业 2727(含学杂费、课本教材费、练习本费、实习实验费、借读费) 3000 3136 3409 3545
收费依据
  关于调整我市中小学收费标准全面实行“一费制”的通知(深价联字[2002]37号 )      

  各物价分局、各区教育局、财政局、市直属各中小学校:

  为贯彻广东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关于我省中小学收费全面实行“一费制”的通知》(粤价〔2002〕221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教育收费管理,规范中小学收费的使用范围和收费行为,建立合理的教育成本分担机制,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经依法召开价格听证会,并经市政府三届六十五次常务会议同意,自 2002年秋季开学起,调整我市中小学校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市中小学校收费全面实行“一费制”。

  中小学收费“一费制”是指除住宿生应缴交的住宿费以外,中小学生入学只缴一项费(具体分普通生、借读生两种标准)。即:义务教育阶段的小学、初中学生除住宿生缴交的住宿费外,只缴书杂费(借读生含借读费);非义务教育阶段的高中(含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学生除住宿生缴交的住宿费外,只缴学杂费(借读生含借读费)。不得再收取课本资料费、练习本费、证册费、实习实验费、军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