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中学(集团)高中部招生文件

  2021年,经学校申请、深圳市教育局批复,宝安中学(集团)高中部继续开展自主招生工作。依照《2021年深圳市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一类招生工作方案》,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宝安中学(集团)高中部2021年一类自主招生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宝安中学(集团)高中部秉承“和谐发展,学会生存”的办学理念,旨在培养科学与人文交融、厚德与博学并举、有责任、敢担当、具备自我终生持续发展能力的高素质创新型人才。

  二、领导机构

  宝安中学(集团)高中部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三、招生对象

  符合深圳市中考划线录取资格,且具有拔尖创新潜质或学科专长的应届初三毕业生。      

  四、报名条件

  认同宝安中学(集团)“成人、成才、成功”的校训,在初中阶段综合素质优秀,学科特长突出,具有创新潜质,具有出色的学术潜质和思维品质,具有远大志向和社会责任感,初中基础学业成绩位居全年级前15%以内(特长异禀者,经宝安中学(集团)高中部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可适当放宽标准)的2021届初中毕业生。

  五、招生计划

  一类自主招生人数93名(其中D 类20人)。

     六、选拔流程

  1、网上报名

  2021年6月17日-21日考生登录“深圳市普通高中学校一类自主招生管理平台”(简称“自主招生平台”,网址:http://www.szzk.edu.cn/zzzs)按要求填写个人资料进行报名,并上传电子版证明材料。(仅可报一所学校)

  2、资格审核

  2021年6月22日-6月26日进行综合能力考核资格审核工作,学校通过自主招生平台查阅报名考生的资料,按不低于一类自主招生计划3倍的人数,即279人筛选入围考生。考生可登陆自主招生一类管理平台查询是否获得综合能力考核资格。

  3、面试名单公布

  2021年6月28日后,考生登录自主招生平台查询资格审核结果。入围考生名单在深圳招考网和宝安中学(集团)网站公示5天。

  4、综合能力考核

  2021年7月4日,组织开展综合能力考核。综合能力考核主要以面试、面谈等方式为主,规范工作程序。考核结果在宝安中学(集团)网站公布。

  5、拟录取名单确认及公示

  中考成绩公布后,将考生中考成绩和学校综合能力考核成绩统一折算为百分制,按照中考成绩占60%(中考成绩不低于513分)、学校综合能力考核成绩占40%的权重比例合成总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总分相同的,先按学校综合能力考核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再按中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在深圳招考网和学校网站公示5天。

  6、正式录取

  自主招生录取安排在提前批进行。市招考办对各招生学校提交的拟录取名单审核通过后予以录取,被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统一划线录取。

  7、发放录取通知书

  8月中旬,经教育局核准后,与正式录取生一起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监督机制

  为保障此项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我校将成立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监督小组、评审小组:

  1、自主招生监督小组成员由校纪委干部、校咨询委员会成员组成,对自主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2、自主招生评审小组主要负责对学生的选择与面试并提供最终的名单。

  八、咨询与投诉

  学校将在整个招生期间开通以下咨询电话: 23085385

  宝安中学(集团)网站地址:http://bazx.baoan.edu.cn/default.htm

  宝安中学(集团)高中部自主招生监督投诉电话:27758036

  宝安区教育局监督投诉电话:29980097  

  九、附则

  1、考生申请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发现,取消继续参与后续认定工作的资格;已经获得自主招生认定资格的,取消认定;已经入学的,按教育局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2、本《招生简章》由宝安中学(集团)高中部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