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立才实验学校招生文件

  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2015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并符合以下条件者:

  (一)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市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深户适龄儿童;

  3.经认定的区级以上高层次人才等享受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二)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

  1.目前就读小学六年级,具有深圳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2.目前就读小学六年级,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市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3.目前就读小学六年级,经认定的区级以上高层次人才等享受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

  (三)已取得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的学生,不得重复申请学位

  已取得小学一年级及以上全国学籍的学生不得重复申请小一学位;已取得初中一年级及以上全国学籍的学生不得重复申请初中一年级学位。如果家长隐瞒事实重新申请学位并被学校录取,经核实后取消其学校学位。

  二、注意事项

  (二)民办自主招生家长端网址

  小一:

  https://zs.baoan.gov.cn/visitbambxyjz

  初一:

  https://zs.baoan.gov.cn/visitbambcyjz

  三、需提交的资料

  家长在网上申请后,请带相关资料来学校初审(时间:2021年8月7日-2021年8月12日):

  (1)网上申请后,打印《学位申请表》;

  (2)身份证明:学生出生证,学生及父母的户口本和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居住证复印件及关注“深圳公安”查询居住证“有效”状态截图打印。

  (3)住房证明:有效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1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凭证或一年有效的居住信息登记;

  (4)社保证明:参保人参保证明,(社保需同时购买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且都在正常缴费状态);

  (5)全国学籍卡。(申请初一学位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