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教学需要,根据《深圳市公办小学临聘教师管理暂行办法》及《关于我市临聘教师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深人社发【2010】108号)精神,经区教育局批准,我校决定公开招聘语文教师2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工作原则
本次临聘教师公开招聘严格执行《深圳市公办小学临聘教师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择优录取的方式选拔临聘教师。
二、招聘条件:
招聘临聘教师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身体素质良好,服从工作安排,无刑事犯罪记录,品行端正;
2、具有胜任招聘职位所需的工作能力和经验,身体健康;
3、取得教师资格证;
4、学历原则上要求大专及以上(起点学历必须为全日制中师及以上);
5、所学专业与语文专业相对应;
6、男性年龄不超过65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三、招聘职位和数量
我校招聘2名语文教师,要求班主任和教学经验丰富,符合相关招聘条件。
四、招聘程序
1、报名和资格审查
请应聘教师于25日9:00-11:00;下午14:00-16:00带好相关证件(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原件及证书验证原件、身份证和亲笔书写的个人简历,所有证件必须提交复印件)到大鹏中心小学四楼办公室报名,进行资格审查。
2、笔试
笔试时间为26日上午9:00到小会议室(暂定,按照实际情况安排考试班级)参加笔试。
3、学校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2比例选择4人进入面试。面试人员27日上午9:00到小会议室参加面试,通过抽签方式确定应聘人员的面试顺序。
4、公布成绩及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1)笔试考试结束,学校将根据笔试成绩电话通知前4名应聘人员进入面试。如果有退出或者联系不上情况,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2)笔试成绩占40%,面试占60%合成总成绩,按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现场公布拟聘人员名单。如果拟聘人员退出,由后一位应聘人员递补。
5、办理聘用手续和待遇
考试结束后,学校将考试成绩及拟聘人员名单报区教育局和区编委办审核。经批准后,由学校按照深圳市公办小学临聘教师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与临聘教师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待遇按照区教育局和人事局统一规定办理。
上一个职位:2011年公开招聘临聘教师学科教师
下一个职位:2011年公开招聘临聘小学语文、英语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