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学校教师不足的问题,根据《深圳市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管理暂行办法》及《关于我市临聘教师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深人社发〔2010〕108号)精神,经区教育局批准,决定公开招聘相关学科教师共3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工作原则
本次临聘教师公开招聘将严格执行《深圳市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择优录用的方式选拔聘用临聘教师。
二、招聘职位基本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的临聘教师应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服从工作安排,无刑事犯罪记录,品行端正。
2. 具有胜任招聘职位所需的工作能力和经验,身体健康;
3. 取得教师资格证;
4. 全日制师范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起点学历必须是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有教学者经验优先。
5. 所学专业与招聘学科相对应;
6. 男性年龄不超过45周岁,女性不超过40周岁;
7. 同等条件下户籍人员优先。
三、招聘职位和数量
招聘职位 | 招聘数量 | 其他相关要求 |
初中数学 | 1 | 证件齐全 |
初中英语 | 1 | 证件齐全 |
初中科学(地理专业) | 1 | 证件齐全 |
四、应聘办法:
1、有意者请在2011年8月24日前(含8月24日)寄以下材料至学校:
(1)亲笔书写的自荐信(个人学习、工作经历、近年工作业绩以及家庭情况等);
(2)有关材料复印件(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个人业绩材料);
(3)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2、学校于2011年8月25日所提交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发出笔试、面试通知(应聘材料恕不退还)。
3、笔试、面试时间为:2011年8月27日
招聘考试结束后,学校将考试成绩及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区教育局和区编委办审核,经批准后,由学校按照《深圳市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与临聘教师办理聘用手续。
上一个职位:2011年公开招聘临聘小学语文、英语教师
下一个职位:2011年公开招聘临聘小学数学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