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学校教师不足的问题,根据《深圳市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管理暂行办法》及《关于我市临聘教师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深人社发〔2010〕108号)精神,经区教育局批准,决定公开招聘相关学科教师8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严格执行《深圳市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方式选拔聘用临聘教师。
二、招聘资格条件
1、新聘的临聘教师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服从工作安排,无刑事犯罪记录,品行端正;
(2)具有胜任招聘职位所需的工作能力和经验,身体健康;
(3)取得小学或以上教师资格证;
(4)学历要求:深圳市外户籍报考者须通过普通高等教育取得本科(含)以上学历;深圳户籍人员报考者原则上须取得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5)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应与招聘岗位学科相符;
(6)年龄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2、聘用未满(截止至招聘公告发布之日)的我区公民办学校教师(含公办学校临聘教师和民办学校教师)不在招聘之列。
3、同等条件下深圳户籍人员优先。
三、招聘职位和数量
四、招聘程序
1、报名和资格审查
有意者请于8月10-11日到学校办公室报名并呈交相关资料(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学历及验证证明、职称证书、荣誉证书、简历等)原件及复印件。学校将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确定符合条件进入考试人员名单。学校将于 8月12日通知符合条件者到校考试。
2、笔试
接到通知的考生请于8月14日上午9点到学校二楼教室参加笔试,考生须带好身份证参加考试。
3、面试
笔试后通过抽签方式确定应聘人员面试顺序,面试时间为8月14日下午2点开始,面试内容为说课。
4、公布成绩及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①学校将于8月16日在校园网上公布成绩;
②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合成总成绩,根据拟聘职位数量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
5、办理聘用手续
考试结束后,学校将考试成绩及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区教育局和区编委办审核,经批准后,由学校按照《深圳市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与临聘教师办理聘用手续。
上一个职位:招聘各科教师50名
下一个职位:招聘小学各科教师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