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原则
临聘教师招聘要严格执行《龙岗区临聘教师管理试行办法》相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方式选拔聘用临聘教师。
二、招聘资格条件
1.新聘的临聘教师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服从工作安排,无刑事犯罪记录,品行端正;
(2)具有胜任招聘职位所需的工作能力和经验,身体健康;
(3)具有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4)学历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5)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应与招聘岗位学科相符;
(6)年龄45周岁以下。
2.聘用未满(截止至招聘公告发布之日)的我区公民办学校教师(含公办学校临聘教师和民办学校教师)不在招聘之列。
3.同等条件下深圳户籍人员优先。
三、招聘职位和数量
招聘职位 |
招聘数量 |
其他相关要求 |
高中语文 |
2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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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物 |
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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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政治 |
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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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聘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
应聘者按顺序将本人学历、学位、职称、教师资格证书、各类获奖证书、身份证扫描件,近期生活彩照及个人信息表(附后)打包压缩于8月18日前发至:szbjgzjxc@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学科和姓名。邮件主题格式为:姓名+学科。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8月18日。
学校初审后,电话通知教师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需本人到学校递交相关资料。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职称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相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合格后交复印件并领取准考证。
2.考试:考试形式为笔试、说课和面试。 其中笔试占总成绩40%、说课占50%、结构化面试占10%;笔试结束后,按照岗位设置数量1:3的比例,确定说课和面试人员名单。最后,按笔试占 40%、 说课占50%,面试占10%,合成总成绩,根据拟聘职位数量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考试时间:2013年8月20日上午8:30分。
4.聘用:学校将考试成绩及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区教育局和区人力资源局审核,经批准后,由学校按照《龙岗区临聘教师管理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与临聘教师办理聘用手续。
5.待遇
按龙岗区临聘教师相关待遇规定执行(平均7550元/月)。
咨询时间:每天上午8:30——11:20,下午2:2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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