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的规定,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定于2010年12月8日至2011年1月6日进行2010年第十四批城市规划项目公示,项目包括8项法定图则的局部调整,现公告如下:
本次展示分为集中展示、分散展示和网上展示三种方式。
集中展示地点:
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分散展示地点:
1、展示地点:罗湖区草埔翠山路国防大厦十楼东晓街
道办事处
深圳市罗湖03-04号片区[布心地区]法定图则03-34
地块
2、展示地点:南海大道1128号粤海街道办事处(海王
大厦附近)
深圳市南山03-07号片区[高新中区东地区]法定图则
03-02地块
3、展示地点:南山区桂庙路62号顺天大厦南山街道 办事处
南山区蛇口荔园路118号半岛花园B区
招商街道办事处
深圳市南山03-02号片区[大南山地区]法定图则沿江
高速与月亮湾大道立交匝道地块
深圳市南山04-01号片区[妈湾地区]法定图则4、6
街坊部分地块(只在招商街道办事处公示)
4、展示地点:龙岗区爱联如意路98号龙城街道办事处
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龙岗
管理局
深圳市龙岗201-02&03号片区[回龙埔及龙城公园地
区]法定图则06-09地块
5、展示地点:龙岗区南澳海滨路1号南澳街道办事处
盐田区海景路10号滨海管理局
深圳市龙岗403-04号片区[东涌地区]法定图则
01-14地块
6、展示地点:宝安区沙井新沙路488号沙井街道办事处
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宝安管理局
深圳市宝安202-06号片区[沙井中心地区北片]法定
图则05-04、05-05地块
7、展示地点:宝安区福永大道303号福永街道办事处
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宝安管理局
深圳市宝安103-01&04号片区[福永中心片区]法定图
则12-18地块
网上展示地址:
可登陆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网站对展示内容进行浏览,并提出相关意见。
网址:http://www.szpl.gov.cn
展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和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提出对上述规划项目的意见或建议。提出意见或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 “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填完后可寄往本市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五楼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秘书处(邮编518034),并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或“法定图则项目公众意见”字样;或直接在网站上填写并提交。法定图则局部调整公示截止日期为2011年1月6日 (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热忱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展,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
二○一○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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