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11年第二批普通本科B类(含提前第二批本科B类体育类、美术类、音乐类)高校招生录取工作进展顺利,该批次大部分院校已完成招生计划,但由于部分考生志愿填报不均衡,该批次部分高校的部分专业未能完成招生计划。为使更多考生有上大学深造的机会,省招生办公室将对资格线上且未被录取的考生进行征集志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志愿和录取时间
第二批普通本科B类院校征集志愿时间为8月2日16:00-3日16:00(8月3日16:00截止),录取时间为8月4日。
二、征集志愿条件
1.这次征集志愿的资格线(含政策性加分,下同)为:第二批本科B类院校普通类文科465分(其中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广东科技学院460分),理科440分(其中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广东科技学院435分);提前第二批本科B类体育类(统考)院校,文化科总分305分,体育术科统考193分;提前第二批本科B类美术类(统考)院校,文化科总分302分,美术术科统考210分;提前第二批本科B类音乐类(统考)院校,文化科总分284分,音乐术科统考192分。
该批次征集志愿院校、专业计划详细情况及要求另文通知。
三、征集志愿程序
1.2011年8月2日16:00起,考生可通过电信声讯台、互联网等省教育考试院原公布的方式或在深圳招考网上查询录取结果。如果考生通过以上方式查不到本人的录取结果,进行网上征集志愿填报时又报不进志愿,请及时与省市招生办联系。电话:省招生办:020-38627927,市招生办:82294044。
2.经查实未被录取且高考成绩在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第二批普通本科B类院校征集志愿资格线(含)以上的考生有资格登录“广东省普通高考志愿征集系统”填报志愿。
3.征集志愿采用考生自行上网填报方式。省教育考试院于8月2日16:00-3日16:00开放“广东省普通高考征集志愿系统”,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志愿,逾时一律不再受理。
“广东省普通高考征集志愿系统”网址:http://www.ecogd.edu.cn/pgzy/kszy。
4.参加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凭高考报名时自行设置的密码及考生号进入广东省普通高考征集志愿系统。考生自行上网填报征集志愿后,须在8月4日12:00前到翠园中学高中部(地址:东门北路1016号,联系电话25016831)打印征集志愿表,并签名。为避免考生过于集中在一个时间段前往翠园中学办理签名确认手续,减少排队等候的时间,对各区考生办理签名确认手续的时间作如下安排:上午9时~10时,罗湖区(含罗湖报名站,下同)、福田区考生;10时~11时,宝安区、南山区、盐田区考生;11时~12时,龙岗区、光明新区及坪山新区考生。请考生严格按照以上时间参加签名确认,不要提前或推后。因翠园中学校门口正进行道路施工,道路不畅且停车位紧张,请考生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前往。
四、注意事项
1.8月4日组织高校录取时,以考生网上填报的征集志愿信息为投档依据。有意向参加征集志愿的考生,必须按时在网上填报公布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第二批普通本科B类院校的志愿。
2.已经被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得申请填报征集志愿。
3.参加征集志愿的考生,分类别进行填报,音乐类、美术类考生不得兼报文科类专业,体育类考生不得兼报理科类专业(音乐类、美术类考生可单报艺术类院校专业或单报文科类院校普通专业;体育类考生可单报体育类院校专业或单报理科类院校普通专业)。
4.文科类、理科类考生征集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和录取模式。文科类、理科类第二批普通本科B类院校征集志愿的考生,每人可填报一个院校志愿组,每人可填报A、B、C三所平行而有序的院校志愿。体育类、美术类、音乐类院校征集志愿的考生,每人只能填报2所院校志愿(非平行志愿)。每个院校最多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服从志愿。
5.征集志愿时,考生预先填好《2011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征集志愿表》(见附件),该表可在深圳招考网上下载。
6.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广东省普通高考征集志愿系统”,依照事先填好的《2011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征集志愿表》录入院校代码与专业代码。
7.考生提交已填报的志愿后,网上征集志愿系统将进行数据逻辑校验,如果出现红色的警告字符,请考生仔细核对院校代码与专业代码后进行修改,直至正确为止。
8.考生在网上填报志愿并保存后,如未点击“志愿确认”,则可在填报志愿截止时间前多次上网修改自己填报的志愿。考生确定不再进行志愿修改时,必须点击“志愿确认”。未在网上确认的志愿不予承认。已在网上确认的志愿,考生不得更改。投档时,以考生网上确认的征集志愿数据为准,考生现场确认签名的志愿表,只作为考生档案完备的资料。当考生完成了“志愿确认”,报名点方能在网上进行志愿表的打印。
9.考生参加征集志愿的志愿确认表,由报名点(翠园中学)统一打印后发给考生签名,考生签名的志愿表将存入考生档案。
10.考生要对自己填报志愿的准确性负责。考生网上填报志愿信息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
五、征集志愿投档录取原则和顺序
(一)平行志愿投档原则和顺序
第二批普通本科B类文科类、理科类征集志愿录取时不再进行预投档,但实行两次投档、录取,即:
1.第一次投档在征集志愿资格线上,根据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考生分数排位从高到低依次检索,以1:1投档比例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即按考生成绩排位顺序从高到低,依次检索每位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如果符合A志愿院校的投档条件,则投A志愿院校,如果达不到A志愿院校的投档条件,则继续检索B志愿院校,依次类推。
2.第二次投档,在第一次投出考生审录结束后进行。第二次投档时,将视院校缺额专业情况,在征集志愿资格线上,根据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考生征集志愿以1:1投档比例对院校缺额专业进行指定专业投档(含服从专业)。即投档时,根据考生填报的院校及专业志愿情况进行检索投档。
征集志愿投档时,如院校投档线低于原公布最低录取分数线,则该投档线为该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提前第二批本科B类体育类、美术类、音乐类投档原则和投档顺序
1.投档原则:按1:1的投档比例,以考生征集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提供电子档案由高校择优录取。投档时,先在文化总分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考生术科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计划数的60%的考生档案;然后在术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文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投计划数的40%的考生档案。对征集志愿录取的高校若投档后仍未能完成招生计划的,省招生办公室视院校生源情况在征集志愿各类别资格线上,按上述投档原则一次性提供档案给高等学校择优录取,资格线则为该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2.投档顺序:第一步按省招委划定的原分数线一次性投考生征集的1-2志愿档案。第二步对未完成计划的院校,按体育类、美术类、音乐类征集志愿资格线投考生征集的1-2志愿档案并一次性提供档案给高校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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